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财经大学、榆林学院等7所陕西高校的9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参加教育部2025年度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工作要求,现将相关高校中外合作办学自评报告中的基本信息、办学情况等内容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10月10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焦晨

联系电话:029-88668932

电子邮箱:sxeduwsc@163.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

2025年9月19日

陕西省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自评信息公示链接:http://陕西省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自评信息公示

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