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实施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 培养研究生层次中小学教师
发布时间:2025-09-15 10:12:15 来源:陕西教育新闻网·陕西教育客户端
陕西教育新闻网·陕西教育客户端(记者 孙永涛)近日,陕西省六部门印发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将依托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部属师范大学),面向陕西省生源师范类专业学生,通过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一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的方式,为各地培养研究生层次中小学教师。
根据方案,公费师范生实行契约管理,入学前必须与培养学校、省教育厅签订《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承诺从事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以上(从入职起薪之日开始计算)。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
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公费师范生在入学2年内,经省教育厅同意,可在核定的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按照所在学校有关规定转为公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录取后一般不得转专业。
方案明确,在研究生一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部属师范大学根据公费师范生本科以来的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公费师范生按排序在录取当年我省相关专业履约任教地范围内进行选择,经就读高校确认,在《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中补充任教地市信息并报送省教育厅,各地根据公费师范生定向任教信息提前做好就业工作统筹。
公费师范生须回定向市域范围内中小学履约任教。方案强调,未按履约地要求任教、履约期限不足或无故不参加教师专项招聘活动导致无法到中小学履约任教且拒绝有关岗位安排的,按照违约处理,依据《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责任。违约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并及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共享,违约相关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履约任务完成前不得到定向市之外从教,不得被招录(聘用)为其他公务人员,待完成履约任务后即修复相关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