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治理地方性法规即将施行
作者:吕聪
发布时间:2025-06-30 10:20:43 来源:西安新闻网
6月27日,咸阳市召开《咸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该《规定》于3月25日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这是陕西省首部关于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治理的地方性法规,对于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治理,保障中小学生及幼儿人身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定》共二十六条,涵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治理的职责分工、设施建设、通行秩序管理、交通影响评价、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方面,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规定》围绕法治中国和“平安咸阳”建设大局,围绕硬件设施升级、通行秩序优化和安全空间打造,全方位改善安全通行环境。在硬件设施上,明确新建、改建校园周边道路须同步完善交通标志、减速设施、过街通道等安全设施。规划专用接送车道和非机动车停放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同时,设置全封闭护学通道、缓冲区和防冲撞设施,最大限度减少人车冲突。在通行秩序管理上,根据不同学校周边的交通特点,灵活采取单向通行、限时管控等措施,推广“即停即走”接送模式,提升道路通行效率。
《规定》依托相关法律,建立交通影响评价前置机制,科学规划配套交通设施,完善“护学岗”协同机制,形成“警家校社”四方联动的治理格局。健全部门协同共治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实现校园周边交通治理的系统化、常态化。同时,明确治理任务、治理目标、治理要求,通过建立责任体系,形成“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治理导向,确保法规刚性执行。
《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系统导向、社会导向、绿色导向,按照“全民参与、联防联控、共建共治”原则,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政府层面,强化统筹协调,将校园周边交通治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保障资金、政策和人员支持;部门层面,打破信息壁垒,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社会层面,广泛动员家长志愿者、社区组织、媒体等力量参与,通过宣传引导、志愿服务、舆论监督等方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园安全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