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25-05-15 15:20:23 来源:安康市教体局
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7日至18日举行。全市共1499人报考,考点设在汉滨初中大桥路校区(汉滨区大桥路51号)。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市考试管理中心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2025年5月12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将再次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将无法使用。因此,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
4.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至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5.考生可携带必要文具(如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将按照违规作弊处理。
6.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7.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8.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考生面试时应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9.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10.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主动放弃考试的,须主动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未经报告擅自离场者,按违纪处理。
11.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2.考点附近停车不便,为避免因无法停车而延误考试,考生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到达考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