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陕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意见》(陕政教督〔2019〕5号)等文件精神,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对商洛市柞水县进行了过程督导(覆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点),指出了存在的问题,目前柞水县根据省级过程督导反馈问题已进行了整改。经县级申报、商洛市政府复核并申请,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拟对商洛市柞水县申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进行省级督导评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8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有关证据等。

联系单位及监督电话:

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029-88668860

电子邮箱:sxdds@126.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1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