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经各级申报,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审核,现对拟参加省级评选的案例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电话和相关证据等。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6日

联系人:张戈校 刘杰

联系电话:029-63907028、63907017

电子邮箱:mshch801@163.com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路南段10号中共陕西省委西院1号楼

邮政编码:710054

附件: 陕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申报名单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2023年9月22日

附件下载: 陕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申报名单

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