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人社局,韩城市教育局、人社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人社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11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23〕28号),在各市(区)及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上报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现将2023年陕西省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区)要将辖区内2023年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录,通过官方网站或当地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未列入招生资质名录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招生。对在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要第一时间查处,情节严重的应责令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

三、各市(区)、各学校要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及时、严肃查处虚假宣传、欺骗招生等行为。

2023年陕西省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录同时在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管理平台公布,查询网址为http://zzzs.sneduclo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16日

附件下载:2023年陕西省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信息表

附件下载:2023年陕西省具有招生资质的技工院校信息表

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