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现决定开展第三届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与设计案例展评活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贯彻国家“双减”政策,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深化我省“课堂革命 陕西行动”,发挥作业育人功能和多元价值,围绕课程标准,将书面作业、实践作业、综合性作业等与“三个课堂”深度融合,发展学生核心素养,提高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与设计水平。      

二、展评案例

展评案例应充分贯彻国家政策,实现作业减负提质增效,体现相应学段学生认知规律,聚焦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凸显实践育人成效,发挥基础性作业功能,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在真实情境中解决现实问题的实践创新能力。


(一)单元作业管理与设计案例。主要呈现学校和教师在作业管理与设计中如何围绕课程标准、基于大单元教学理念设计作业的做法和特色。

(二)主题作业管理与设计案例。主要呈现学校和教师在作业管理与设计中如何立足学生日常生活实际,基于跨学科主题学习理念设计作业的做法和特色。

本次申报分城区、镇区、乡村三个赛道(名额分配见附件1),申报主体均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团队(如年级组、学科组等),团队负责人应为任课教师。在前两届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与设计案例展评活动中获奖的负责人不再参评第三届展评活动。      

三、申报办法

本次活动采取“校校广泛参与、市(县、区)择优推荐,省级评审遴选”的办法,实行网络申报。

(一)学校申报学校于指定时间登录“陕西省学前教育义 务教育管理平台”(网址:http://1.85.55.43/zygl,以下简称平台),按照系统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附件2、3)。申报材料可自行下载打印。

(二)地市择优推荐。各市(县、区)教育局分别组织评审。通过县级评审且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管理员登录平台审核通过,择优推荐至市级;通过市级评审且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级管理员按照名额分配登录平台审核通过,择优推荐至省级,并于2023年6月26日前将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省教育厅。

市县管理员账号另行下发。平台将于2023年6月1日零时至6月24日24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四、奖项设置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采取初评和终评的方式对申报案例进行遴选,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总获奖率为申报总数的60%,其中一等奖为10%,二等奖为20%,三等奖为30%。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鼓励校校参与,增强活动实效。要引导学校抓住契机,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我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规章制度,体现《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理念,推进落实《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南》,提升办学质量。

(二)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作业案例展示活动及我省加强和优化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新政策,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义务教育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审核推荐。各地要做好成果的初审工作,尤其对前两届获奖教师及案例做好审核把关,确保负责人不重复,案例不重复。

(四)结果应用。省教育厅将于2023年10月开展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与设计案例展示活动,宣传推广我省作业管理与设计的先进经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一名联系人,于5月19日前将联系人信息(附件5)报送至指定邮箱,并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工作群。

第三届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与设计案例展评活动工作群

联系人:马永吉(省教育厅基教一处),029-88668870

王雅荔(西安文理学院),029-88217364

电子邮箱:jjyc_2019@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附件下载:第三届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与设计案例申报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下载:第三届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单元作业管理与设计案例申报表.docx

附件下载:第三届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主题作业管理与设计案例申报表.docx

附件下载:第三届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与设计案例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下载:各市(区)联系人信息表.docx

编辑:董士梅(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