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填报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各有关高等院校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方式

有关高等院校请于2023年4月25日—5月15日登录填报网站开展年度报告填报工作,网址:https://cgzhndbg.istic.ac.cn。已注册单位以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用户名登录系统进行填报,未注册单位向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提交名单后以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邀请码注册填报。

二、报告内容

1. 本单位2022年度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总体成效、主要经验和面临的问题。

2. 本单位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数量及类型、来源情况。

3. 本单位科技成果以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方式实施转化的情况。

4. 本单位推进产学研合作、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包括自建、共建研究开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情况,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情况,人才培养和人员流动情况等。

5. 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和奖惩情况,包括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收入的分配情况,对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奖励、报酬和股权奖励纳税情况等。

6.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及附件,包括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情况、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等。

三、重要指标说明

1. 科技成果转让是指通过所有权转移等转让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2. 科技成果许可是指以许可使用等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3. 技术作价投资是指以技术折算一定价值对外投资的科技成果转化,包括以专利作价入股、以技术作价投资创设新公司、以技术作价投资参股公司等方式。

4.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项目合同数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章签署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数目。

5. 兼职和离岗创业人员是指经单位审批程序批准,在外兼职或进行离岗创业(且保留人事关系)的人员。

6. 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现金收入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取得的现金收入。

7. 更详细的填报指标说明请登录填报系统将光标放置在每个填报框内查看。

四、填报要求

1. 各高等院校务必要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填报工作,要有专人具体负责,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按时间节点认真完成填报工作,省教育厅将对相关高等院校数据进行核查。

2. 年度报告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表中本年度没有的数据一律填“0”文字部分没有的部分填“无”。

3. 请负责填报年度报告的工作人员扫描二维码(见附件)加入科技成果转化统计工作联络群。

4. 请有关高等院校,全面总结2022年度本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认真查阅有关填表说明,做好系统填报工作,并将系统生成2022年度报告以正式公函形式加盖公章后扫描电子版(文件格式为PDF)刻录成光盘,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前将报送陕西省教育厅904办公室,不必再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人:李彦体               

电话:029-85582588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邮编:710061

   附件:科技成果转化统计工作联络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编辑:董士梅(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