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8 15:23:22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网站
各普通本科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推动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高校要提高责任感、使命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二、科学统筹,合理安排
各高校要科学合理调整法学人才培养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贯穿于法学类各专业各课程,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就经验转化为优质教学资源,更新教学内容、完善知识体系、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确保育人效果。
三、明确举措、宣传推广
各高校要结合资源优势和学科特色,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这一核心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举措,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工作的宣传和推广。各高校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马飞跃 电 话:029-88668917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pdf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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