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动态

2021年2月10日,《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2021年工作要点》发布。明确全省将落实普通高中“公民同招”,制定高考改革方案;推动公办高校学费调整建动态调整机制;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状况常态化监测机制等。

《要点》中明确,将配合做好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教育部分的编制实施工作。印发《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高起点开局实施。制定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若干措施。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落实普通高中“公民同招”,严格学籍管理。推进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加大技术技能测试比重。深化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综合改革,加强课程、师资、场地建设,改进评价方式方法,促进“五育”并举。加强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

落实教育投入政策和支出责任,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建立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调整机制。加快推动公办高校学费调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城乡、区域、校际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加快补齐农村办学条件短板,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率不低于10%。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持续消除“大班额”,义务教育“大班额”占比控制在2%以下。

全面落实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意见,制定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工作意见。制定高考综合改革配套政策,全面做好高考综合改革和推行新课程新教材准备工作。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用好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完善差别化扶持政策体系,支持民办高校在全国创先争优。开展民办义务教育规范整治专项工作。加快独立学院转设。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和运行监管,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将启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开展师范专业认证,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政策,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2020年12月,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队伍建设和保障机制五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细化了改革任务。2022年,陕西将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1月6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科学安排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全省将深化课程改革,强化教学管理。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各地将围绕深化课程改革的主要任务,建立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示范校,探索不同地区和学校有效推进课程改革的实践模式,保证课程教学、考试评价改革的有机衔接和平稳过渡。

1月22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自2021年起,全省中小学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021年起全省所有中小学(含教学点)应配备至少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师。要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每班每两周至少1个课时。

2月1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学习宣传执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要求各地各学校深入学习教育惩戒规则,准确把握教育惩戒。完善校规校纪,规定明确教育惩戒措施。教育部门设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对学校和教师不当教育惩戒行为的监督。据悉,2020年12月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近日,国家督学、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陕西省教育厅厅长刘建林撰写了题为《建立完善省部协同机制 以高质量审核评估 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文章。他提到“面对即将开展的新一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陕西将在总结经验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流程,充实完善指标体系,让评估工作更具操作性、有效性、创新性。”

2月8日,陕西省教育工委印发《陕西省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要求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恶性事件,指导各地各校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为广大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2月8日,陕西省教育厅印发了《陕西省校园卫生标准化管理体系》。《体系》明确了学校公共卫生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指标等体系要求。中小学教室宿舍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3次。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的学校应设立医务室或者卫生室。力争“十四五”期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基本达到《体系》各项要求。

2月9日,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有效降低各类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以“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安全管理,预防群体性和突发性安全事故”为重点,以“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不断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安全制度落实,进一步筑牢校园的安全稳定防线。

2月19日,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宣布陕西教育融媒体中心成立。该中心为省教育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教育系统线上线下宣传事务性工作;承担全省教育新闻网络宣传阵地建设、全省教育舆情日常监测、应对和处置的技术性工作;搭建媒体服务、党建服务、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业务的融合媒体平台。

2月23日,陕西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南》。明确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要求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严禁超标教学。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分班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

全国要览

2020年12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指导意见》聚焦高校内涵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明确了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月7日至8日,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明确,“十四五”时期,我国教育将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教育将迎来新形势、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新目标、新要求。

1月8日,教育部制定并印发《革命传统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以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要求为指导,基于当前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现状,重点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进什么、进多少、如何进”的问题,强化顶层设计。《革命传统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是第一个对中小学革命传统教育进行专门系统规划的文件。

1月15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1月20日,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的意见》。这是自2000年我国基础教育信息化正式启动以来,第一个由教育部牵头、多部门联合印发的针对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1月28日,教育部对《关于防止男性青少年女性化的提案》涉及教育部业务进行部分答复。下一步,教育部将要求各省、校加大《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落实力度,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中,加大力度提高体育教师素质能力。

2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公布。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党中央名义下发的专门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文件,是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行动纲领。

2月23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有关工作情况。作为“十四五”的第一个学期,教育部高度重视2021年春季学期的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从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手机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等多个维度进行部署,同时推进基础教育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实现高质量发展,开好头、起好步。

2020年12月,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发布《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意见》提出,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下沉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着力破解义务教育“乡村弱”的突出问题,让乡村孩子就近上好学。

2020年12月,《河南省高等学校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改革试点建设方案(试行)》印发。河南将利用1至3年时间遴选10所高校,探索在“双一流”、特色骨干、应用型本科高校分类建设不同类型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模式,以学生为主体,建立新型师生关系。

1月4日,上海市教委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新评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不低于20%左右的人员流动到乡村学校或初中强校工程实验学校支教3年;非沪籍生源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和从事紧缺学科任教的,申请办理落户予以加分等。

1月7日,《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印发。与此前相比,《办法》将北京市现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段的20项学生奖助政策进行整合,统一高中及以上学段学生资助范围,并扩面提标、扩大了学生资助范围。

2月,《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从2021年春季开学起,分批、稳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原则上在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开展1-2课时,结束时间不超过18:00。

(刘昕整理)

责任编辑:张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