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启动。春季进行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两种模式,报名考生必须已参加2021年高考统考报名或“三校生”单招报名。

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办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省内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可自行或联合组织单独考试招生,或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其他高职教育院校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据了解,高职分类考试评价方式为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再另行组织测试;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三校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拟参加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单独或联合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部分则由考生分专业类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观看介绍视频后,到拟报考的院校进行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各高职教育院校招生网站进行,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考生必须于2021年3月4日9∶00至3月10日17∶00,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相关院校提出入学申请。申请前,考生应提前观看专业类介绍视频,并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

高职教育院校对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三校生”及其他考生,招生院校应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对其进行文化素质测试。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者,由招生院校进行面试与职业素养、动手能力等测试相结合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进行面试与操作考试相结合,以操作考试为主的职业技能测试。

据悉,各示范高职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联考成绩在参与联考的各示范高职院校间通用。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等工作的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参照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沐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