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记者获悉,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今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通知,通过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其计划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均与通过高考统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

陕西省明确,高职分类考试分为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两种模式。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高考统考报名或该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省内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可自行或联合组织单独考试,或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其他高职院校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再另行组织测试;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三校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拟参加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单独或联合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者,由招生院校依据测试标准,进行面试与职业素养、动手能力等测试相结合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由招生院校依据测试标准,进行面试与操作考试相结合,以操作考试为主的职业技能测试,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能等内容。

高职分类考试分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今年申请时间为3月4日9时至3月10日17时。被多所高职教育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一所高职教育院校报到注册。

4月22至23日,招生院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已被预录取未注册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

陕西省明确,严禁高职教育院校通过虚假宣传、违规承诺等欺骗考生入学;严禁以任何形式诋毁其他院校;严禁在测试期间安排人员到其他院校周边甚至校内抢夺生源。如查实发生以上违规行为,将全省通报批评,并适度调减其高考统考招生计划。考生个人信息只能用于本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坚决杜绝将考生信息交予任何组织用于牟利,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中介机构开展违规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际间交换考生信息。

严禁高职教育院校未通过省招办违规录取考生;严禁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严禁高职院校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严禁高职院校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任何用以组织生源的费用;严禁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或提前组织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因违规招生带来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院校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张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