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含人社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方案和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公布。原则上,到2020年底30%的学校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要求,2021年底70%的学校达标,2022年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标。

《方案》要求,从2020年起,用3年时间,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活动,进一步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方案》要求,达标学校核心指标具体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原则上应在1200人以上(总人口不足10万人县区的学校在校生不少于600人)。同时对于校园占地面积、体育用地、藏书量和仪器设备等也均做出明确规定。

监测评价结论分为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等三类。基本达标学校限期1年进行整改或调整,1年后复查;不达标学校限期整改或调整,2022年底仍达不到标准的学校,将取消其招生资格。各市对不达标学校要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对办学条件与学校设置标准差距较大的学校进行整合或调整。对办学条件不达标但确有必要设置的学校限期改善办学条件,确保2022年前达标。

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学校应按照专业(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建设实践教学基地,通过引企驻校、引校入企、校企一体等多种方式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或“双基地”。要求公共基础课程的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不低于1000学时。原则上每学时按45分钟计,18学时为1学分。专业(技能)课程采用“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技能)方向课程”的结构,课程内容紧密联系生产生活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

责任编辑:张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