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就开展智慧教育示范县(区)和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校创建工作有关事项发布了通知。通知指出,2020年,在全省5个县(区)和20所中小学学校,深入推进“智慧教育示范县(区)”与“智慧校园示范校”的建设与探索。智慧教育示范县(区)以县(区)为进行申报创建,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结合“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网络强省、数字陕西、智慧社会建设,建立跨部门的协作机制。

通知明确,各市教育局结合本地实际可推荐1个智慧教育示范县(区)。西安市可推荐5个智慧校园示范校,其他各市各推荐2个智慧校园示范校。示范县区申报应满足建立完善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推进机制、具备较高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在教育大数据采集和融合共享方面具有较好的实践经验、在机构协同创新发展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在智慧教育方面已开展实践探索的条件。

示范校申报各地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试行)》(详情见http://jyt.shaanxi.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2005/28/17120.html),指导和支持所辖中小学对照省级标准开展智慧校园建设,遴选优秀学校推荐申报。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智慧教育示范县(区)”和“智慧校园示范校”的创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定期检查建设进展并指导有序推进。同时,各地要将“智慧教育示范县(区)”和“智慧校园示范点”建设经费纳入本地财政预算。

责任编辑: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