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陕西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立项建设的通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集中力量打造全省中职教育“第一梯队”,立项建设31所陕西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通知》明确,高水平示范校建设实行项目和绩效管理。项目建设周期2年,分档建设,分类支持,形成梯队,2020年12月结项验收并挂牌。项目学校是建设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突出重点,明确节点,夯实责任,自立项之日起,项目学校的建设工作即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市、县政府统筹推进项目实施,要把高水平示范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资金、政策等支持办法,重点在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合作、发展技能培训上下功夫,同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省教育厅将统筹资金予以支持,统筹政策予以倾斜。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开展方案审核、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反馈预警、结项验收,根据建设实效实行差异化支持。对建设思路清、力度大、成效显著的,加大支持力度。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限期整改并调减支持力度,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终止项目。对挪用资金、弄虚作假的,终止项目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陈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