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教育部通报了包括西安市在内的3个地方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问题,要求各地切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针对通报中的问题,12月1日,西安市政府、市教育局分别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教育部通报精神,全面认领、深刻反思存在问题,制定严格规范招生管理等整改措施,切实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教育部在通报中称,陕西省西安市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疏于管理,一度允许一些民办初中违规采取小升初综合素质测评、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点考”等方式掐尖招生,使其在体量、质量上与公办学校拉开较大差距,导致初中教育“民强公弱”,催生民办学校“择校热”,群众对当地教育工作很不满。

针对教育部通报指出的问题,西安市拟定了六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在民办学校招生方面,西安市将在确保全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规范有序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民办初中招生入学政策,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规范。持续开展“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工作检查和专项治理,逐级与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签订严禁违规招生承诺书,严格招生入学纪律,严查、严处各类违规问题,严厉查处打着民办“幼升小”“小升初”旗号或假借“名校”点考的名义组织培训、补课的各类招生行为,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整改措施还提出,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在依法保障义务教育公益性的前提下,合理统筹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协调发展;加快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步伐,2019年计划完成新建、扩建并投入使用171所中小学、幼儿园,预计可增加学位9.92万个;破解“择校热”问题,推进“名校+”工程,迅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均衡覆盖。宣传教育政策,增强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责任编辑:陈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