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0日,记者从省公安消防总队了解到,为积极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巩固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水平,增强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近日,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全省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6月30日至9月30日期间,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暑期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普遍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其中,学生家庭消防作业内容为参观体会、家庭消防演练活动的记录、家庭逃生疏散的计划等。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教学水平,《通知》要求全省今年继续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将中小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内容,会同当地共青团、科学技术协会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消防宣传实践活动,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要组织中小学生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和农村留守儿童,到就近的消防队站、消防安全示范学校等场所开展一次体验活动。有条件的初中、高中学校,在新生军训活动中,可安排消防安全知识辅导讲座、应急逃生疏散演练、火灾报警和灭火器材使用等课目。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切实提高中小学生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健全利用暑寒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行动和学校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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