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 “双减” 政策,持续强化课后服务的公益性质,石泉县于近期对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优化,正式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围绕课后服务费用的管理,精准制定了 “四个明确” 与 “四个严禁” 的严格规定,全力确保课后服务费资金的使用清晰透明、合规有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的底线原则。

明确发放原则,严格限定人员范围

在课后服务费发放环节,石泉县严格秉持 “多劳多得、不劳不得” 的基本准则,同时对发放总额实施严格控制,保证整个发放流程完全公开透明。政策明确禁止向未实际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发放补助,其中包含未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以及后勤人员等,从根本上保障服务付出与报酬获取的一致性。

限定支出范围,坚决杜绝挪用滥用

课后服务费用的支出范围被精准界定,仅能用于直接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劳务补贴、管理人员津贴,以及必要的后勤保障开支,如水电费、教学器材维护费等。坚决禁止将课后服务资金挪作与课后服务无关的日常开销,通过刚性约束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将资金用到刀刃上。

明确发放限额,规范操作流程

在课后服务费的分配比例上,石泉县有着清晰的规划:劳务支出占实收总额的 80%—90%,后勤支出占 10%—20%。并且,社团活动补助标准高于作业辅导,行政人员补助标准低于一线教师,以此体现不同工作性质与岗位的差异。同时,课后服务费发放方案必须经由集体充分讨论,并向全体相关人员进行公示,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严格遵循规范程序,杜绝任何违规操作的可能性。

压实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各学校肩负起主体责任,需进一步健全课后服务考核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禁出现虚构服务时长、冒领补助,以及未核减缺勤时段费用等违规行为。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需对课后服务费资金的使用状况以及绩效考核结果承担全面责任。通过层层压实责任,构建起严密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

石泉县通过出台这一系列严谨规范的措施,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筑牢了坚实基础,有力推动了教育公益属性的深度落实,让课后服务真正惠及每一位学生与家长。

 


责任编辑:刘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