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全面规范中小学膳食经费管理筑牢校园餐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5-03-12 11:46:52 来源:陕西教育新闻网·陕西教育客户端
为深化落实国家校园食品安全部署,石泉县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膳食经费管理的通知》,结合教育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及《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管理办法(试行)》,从财务管理、成本核算、监督检查三方面系统规范膳食经费使用,严控廉政风险,全面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与营养健康。
强化食堂财务管理,严控资金流向。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压实公益属性。实行校(园)长负责制,要求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严禁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已承包食堂需通过合同约定退出机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二是专户管理全覆盖,杜绝资金挪用。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及学生伙食费全额缴存县教体局食堂财务专户,专账核算,营养膳食补助资金通过财政云系统专户管理。非义务教育高中、职中独立开设食堂专户;公办幼儿园纳入单位对公账户或县局专户管理;民办幼儿园须通过对公账户分账核算,严禁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伙食费按月据实收取,农村学校家长预交费用需按月结算,学期末多退少补。严禁坐收坐支,确保票据合法、来源真实。
细化成本核算标准,保障资金效能。一是分类核定成本,精准资金使用。营养改善计划校食堂直接成本不得低于国家补助标准,日常运行经费(水电气等)由公用经费承担,炊事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补助资金“全吃进学生嘴里”。非营养改善计划校(高中、幼儿园)食堂直接成本(食材)不低于伙食费收入的70%,人工及辅助成本占比不超30%。二是结余资金定向使用,严控违规支出。食堂结余资金仅限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如加餐、提质),严禁挪用发放教职工福利、接待费或聚餐支出。
构建多维监督体系,压实监管责任。一是内控与公示制度双管齐下。学校需建立内控制度,确保采购、核算岗位分离;教职工就餐须与学生同菜同价,据实缴费。每月公示食堂采购明细、收支结余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联合检查与智慧监管并重。县教体局联合市场监管、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并将膳食经费管理纳入内部审计重点。推进“智慧监管+明厨亮灶”工程,实现食材采购、加工全流程可视化监管。
石泉县以制度创新和技术赋能“双轮驱动”,着力构建从资金源头到终端消费的全链条监管体系。下一步,该县将持续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成果,推动校园餐管理制度化、长效化、标准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