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迫于家长、社会的质疑和学校的压力,许多教师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对违纪学生不敢管、不愿管,把正当规范的教育惩戒丢掉了,以至于教育教学质量受很大影响。8月2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提出要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

常言道:“玉不琢,不成器。”琢玉成器,需要匠心独运,精准把握火候、力度。惩戒是一门学问,更是一门艺术。惩戒应是在关爱的前提下,通过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强制性纠正,达到教育、改正的目的,最终促进学生的发展和进步。《意见》明确支持教师积极管教,但教育惩戒的关键是依法治教,以不伤害学生身心为前提。当学生犯错后,我们确实应该及时批评教育,而不是当“好好先生”明哲保身,有时候,适当的惩戒是必要的,但要切记:惩戒要讲究策略和艺术,把爱挺在前。

实施惩戒,别忘了目的。“惩”是手段,“戒”是目的。孩子是小树苗,在成长中需要不断“修枝剪叶”,但惩罚不是伤害,而是为了更好地促其成长。一直主张“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的孙云晓,后来又提出:惩戒教育不是打骂,不是侮辱,而是一种高水平的教育手段。它是要唤醒孩子心中沉睡的巨人,让孩子敢于对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实际上,这种教育是培养一种抗挫折能力。诸如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不仅会伤害孩子的身心健康,还会耽误学生的学业和前程,并非教师从教的本意和最终目的。好的惩戒能让孩子感受春风化雨的洗礼,在风雨过后成长得更加茁壮;好的惩戒里面包含宽容,包含着对孩子内心世界的理解,还包含着对孩子的殷殷期望。惩戒无定法,但是教师可以依据不同的情境而采用不同的方法,但万变不离其宗,那就是惩戒是以教育孩子向上、向善为目的的。

实施惩戒,莫失了尊重。“知其心,救其失。”教育从尊重开始,这种尊重首先在于教师要把学生看作有思想、有个性的完全平等的人,而不仅仅是被管理的对象。教师在批评学生前,先要弄清楚学生犯错的动机是什么,原因在哪里,严重程度如何,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样的教育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仅仅有一次,她的教鞭好像要落下来,我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地敲在石板边上,大伙笑了,她也笑了。我用儿童的狡猾的眼光察觉,她爱我们,并没有存心要打的意思。”作家魏巍在回忆起老师惩罚自己时,内心充满感动。而诸如“罚抄式”“罚钱式”“罚跪式”等惩罚方式,早已背离了教育惩戒的宗旨,沦为个别老师意气用事的借口或工具,这种以罚代教、罚不择法、罚而无度的简单粗暴的教育行为显然无益于学生成长。

实施惩戒,切勿丢了艺术。最近,不少地方纷纷出台政策加强对“熊孩子”的教育和管理,似乎给教师批评学生时奉上“尚方宝剑”,但重拾惩戒不等于回归体罚,因为惩戒要于规有据、于人有益。诺贝尔奖获得者麦克劳德曾因偷杀爱犬被校长罚绘制狗的血液循环图和骨骼图;里根曾因踢碎邻居玻璃而被父亲罚做临时工赔偿。孩子的错,本质上是成长过程中交付的学费。教育是一门慢的艺术,老师要讲究方法,语重心长,因材施教,积极引导,唤醒孩子生命的自觉。最佳惩戒,是在尊重孩子的基础上,采取恰当的方法唤起其内心的荣辱、羞耻、同情等感受,让其心悦诚服。惩戒的目的不是让学生认错,而是让学生知错;教育的目的不是把学生制服,而是让学生成长。

没有批评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没有惩戒的教育是残缺的,没有敬畏的教育是可悲的。但是,也别让教育惩戒变了味!教师的惩戒要把爱挺在最前面,心中有规,手中有度,做到合法、合情、文明、科学、理性。

作者单位: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临城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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