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高等学校、省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5号)精神,按照《关于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教〔2021〕160号)、《陕西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陕教〔2023〕6号)要求,深入开展“师德为先、骨干引领、全员提升”强师计划,经研究,开展2024年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基础教育学校和教科研机构一线教学教研人员均可申请参评,不含学校或单位正职领导。已获得陕西省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不再参评。

二、申报指标

拟评选命名省级教学能手600名左右,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各市推荐要遵守以下两个原则:

1. 各市推荐人选中的乡村一线教师(专指县城以下乡镇学校)数量不少于推荐指标总数的5%(省直单位除外)。

2. 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机构的教师不超过各市名额数量的10%。

三、评选办法

(一)统一条件。推荐人选条件参考《新时代陕西省基础教学能手遴选、培养与管理办法》(陕教〔2021〕160号附件3,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近5年具体为2019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体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教龄满6年,具体为2018年8月31日前从教。在指导学生竞赛、课堂教学等方面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明确标准。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科目设置确定参评学科,讲课内容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最新学科课程标准执行。评选细则由同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参评主要教材版本目录详见附件2-1、2-2,幼儿园“3选1”自选技能展示具体事项说明详见附件2-3。

(三)严格程序。推荐程序为个人申报、学校(单位)推荐、县区评选、市级评选推荐、省级遴选等环节。参评人应按序参加抽题、备课、讲课、反思、答辩,专家组对其进行综合评价,经各级资审、公示无异议后,按分配名额逐级上报。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教学能手是“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建设的基础,各级教育、人社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对市县两级的教学能手评选工作早布置、早落实,并将本市和所辖县区评选工作的相关情况及时报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严格评选。各级教学能手评选必须严格审查参评资格,切实做到全员参与,层层选拔,逐级评选,公开公正。各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要检查和督导辖区中小学校开展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全过程。凡未按照评选程序和办法执行的单位和部门,一经查实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参评成绩和资格。

(三)统筹兼顾。各地要统筹考虑学校类型和学段,特别关注乡村学校和紧缺薄弱学科(思想政治、音乐、体育、美术、小学科学、综合实践、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劳动等)教师和教研员在各级评选中的比例。评委选聘原则上从省市级骨干教师专家库中抽取。

(四)注重实效。各级教育部门在教学能手评选中,要坚持正确导向,重视师德师风评价,把评选活动作为引导教师专业成长,落实“双减”政策和新课程标准,推进教学改革,展示教学能力的重要载体,切实发挥骨干教师评选对广大教师专业成长的导向和引领作用。

五、管理考核及待遇

(一)实行动态管理。

1. 按照陕教〔2021〕160号文件有关规定,从认定后每5年为一个使用考核周期,由所在单位结合单位年度考核进行个人年度考核,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任期满5年的教学能手实行周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继续享受相关称号和待遇的依据。

2.获得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原则上应在本县区服务至少三年方可流动。对三年服务期内,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含辞职)或被县域外学校聘用的教学能手,取消称号及相关待遇,取消其参与各级组织的评审评优督导及教师资格考试考官资格,终止其骨干培养与晋级资格;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从边远地区、乡村学校或县中非正常手段引进人才的中小学校,将停止聘用学校评优资格,包括各级师德先进、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评审(选)、骨干教师选拔与认定等资格。

(二)落实相关待遇。按照陕教〔2021〕160号文件有关规定落实省级教学能手相关待遇。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津贴标准;同时具备多个骨干称号的按最高标准发放。各级教育、人社部门要负责督导教学能手津贴和待遇的落实。

(三)发挥引领作用。获得教学能手等骨干称号的教师,应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对教学能手的培养、考核、管理和使用,积极创设条件,为其发挥骨干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鼓励教学能手到乡村学校任教交流或定点帮扶。

六、报送要求

本次申报平台为“陕西省教育厅省级骨干教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jspx.sneducloud.com/ggjs/)。各市、各省直单位确定推荐名单后,按以下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一)线上申报(5月17日前)。各市和各省直单位于5月8日(星期三)前通过申报平台向推荐人分配账号;5月17日(星期五)前,参评教师通过申报平台完成信息填报和材料上传(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4月30日);教师确认提交后导出《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能手申报书(2024年度)》(以下简称“申报书”)报所在学校(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逐级审核(5月22日前)。县级教育、人社行政部门和各省直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将审核盖章的《申报书》纸质版尽快返还推荐人,由推荐人再次登录申报平台上传“审核盖章页”并提交;各市、各省直单位于5月22日(星期三)前登录平台线上审核推荐人上传材料的完整版并提交。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029-87669498

(三)材料报送(5月22日前)。各市、各省直单位于5月22日(星期三)前将推荐公文(红头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能手推荐人选汇总表》(申报系统导出后加盖单位公章,一式1份)、网站公示截图(一式1份)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寄送至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淼(省教育厅教师处) 029-88668611

张有乾(省人社厅专技处) 029-63915091

电子邮箱:sxjytjs@126.com

报送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邮政编码: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3月11日

附件下载:2024年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能手推荐指标分配表

附件下载:陕西中学教学能手参评主要教材版本目录

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