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2023〕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省高校心理育人工作,提升心理育人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培育大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阳光向上的积极心态,省委教育工委决定继续开展第九届陕西高校“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惜青春韶华,赴“心”辰大海

二、活动时间及对象

活动时间:2024年3月—6月

活动对象:全省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以及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和辅导员

三、省级活动安排

(一)第九届陕西高校“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启动仪式暨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分析研判会

旨在学习宣传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最新精神,部署宣传季活动安排及全年心理育人重点工作。同时,研究分析我省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预防干预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该活动委托省级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西安培华学院)承办。具体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二)陕西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典型案例推选

面向全省高校分类遴选解析若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典型案例,在保护隐私的基础上遴选汇总梳理,重点聚焦解决高校学生普遍存在的共性突出心理问题,针对家庭问题、心理与精神疾病、学业困扰、生涯发展、人际关系、情感问题等在日常心理咨询中出现频率较高的主题,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科学性、可推广性和专业性。该活动委托陕西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陕西师范大学)承办。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1。

(三)第三届陕西高校大学生“心相遇爱同行——心理健康伴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

旨在深入了解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研究与交流,同时引导大学生提升自我觉察力与感受性,积极关注心理健康。该活动委托省级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西北工业大学)承办。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2。

(四)第三届陕西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展示活动

旨在推动我省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以赛促教,以赛促改,发挥心理育人课堂主阵地作用,提升我省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育人质量。该活动委托省级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陕西科技大学)承办。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3。

(五)首届陕西高校班级心理委员成长训练营

旨在通过训练营活动,加强高校四级预警防控体系末端力量建设,进一步增强全省高校班级心理委员识别心理危机、协助危机处理、朋辈心理帮扶的意识与能力。该活动委托全国学生综合素质训练基地、陕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与研修基地(西安石油大学)承办。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4。

四、结果运用

针对第二至第四项活动,省委教育工委将指导各承办单位组成评审组,负责对作品(比赛)进行审核、评选,评选一批表现突出的作品(个人),并予以通报表扬。具体方案参见相关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将“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作为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各高校要精心设计校级层面活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着力打造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品牌活动。在此基础上,有选择性、有重点地参与省级层面活动。

(二)各高校要认真总结本届宣传季活动,并于2024年6月20日(星期四)前扫码填报《第九届陕西省高校“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数据统计表》(见附件6),并将本校活动总结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的文字材料需内容精炼、重点突出、图文并茂,字数2000字以内;视频内容可针对学校整体活动情况,也可针对单项精品活动,要重点突出、逻辑清晰、有感染力。省委教育工委将择优在省教育厅官网“陕西高校心理育人成果巡展”专栏进行宣传报道,为我省高校心理育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魏星  杨光

电话:029-88668879

电子邮箱:gjgwxg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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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

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