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有关高校、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5号),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培训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成立陕西省第二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培训专家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工作组性质

专家工作组是在省教育厅领导下成立,面向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工作开展咨询与建议、指导与服务、研究与开发的专业团队(兼职),在教师工作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专家工作组任务

1. 政策研究。聚焦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工作的重大问题,参与我省中小学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工作的规划、标准研制、制度建设、项目设置、指南编制、机制创新等相关培训政策的研究论证工作。

2. 决策咨询。立足我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战略需求,围绕培训体系建设、培训团队建设、培训课程建设、培训基地建设、培训平台建设、培训资源建设、培训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题调研,提出高质量的咨询意见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3. 专业指导。围绕全面提升我省中小学教师和校园长培训质量的战略任务,承担相关培训政策、培训标准、培训指南的解读辅导工作,参与省级骨干教师、骨干校园长、“双领计划”的遴选培养指导工作,参加重点培训项目的跟踪调研、过程视导、问题诊断、质量改进工作,面向基层项目区县和项目承办机构开展支持性专业指导。

4. 业务评估。参与我省中小学教师和校园长培训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承担国培计划、省培项目等申报评审和质量评价工作,开展国省两级培训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发现、梳理、提炼、推广培训过程中的典型经验与优秀做法,凝练我省中小学教师和校园长培训项目的优势特色。

5. 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三、有关事项

专家工作组由熟悉中小学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指导能力强的高校专家、骨干教研员、一线优秀教师和校园长及培训管理者组成。专家所在单位要为专家参与培训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专家工作组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机制,省教育厅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减专家工作组成员。本届专家工作组任期至2027年2月28日止。

联系人:张科浦 续彦君(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电话:029-88668692

邮箱:sxjsgzc@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附件下载:陕西省第二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 培训专家工作组成员名单

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