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首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3〕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32号)要求,经各市(区)教育局申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拟推荐5个中小学科学实验区和40所中小学科学实验校,2个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见附件1、2)。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4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联系人:马永吉      

电话:029-88668870      

邮箱:jjyc_2019@163.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邮编: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

2024年1月22日

附件下载:全国中小学科学实验区和实验校拟推荐名单

附件下载: 第三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拟推荐名单

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