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及乡村正高级教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520号)文件要求,现对全省中小学(乡村)正高级教师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18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有关证据等。   

联系人:续彦君(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党江平(省人社厅专技处)

电话:029-88668696      029-63915099

邮箱:sxsfc@126.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邮编: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月12日

附件下载:陕西省2023年度中小学(乡村)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