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本科高校,有关军队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并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评选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拟认定950门左右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等五类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依照《“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规定开展课程推荐认定工作。

(一)推荐范围。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二)课程要求。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依学校申请并专门进行情况说明,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申报学校校级党委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涉密课程或不能公开个人信息的涉密人员不得参与申报。

(三)人员要求。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省级一流课程的申报。已经获得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校级党委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要求。《申报书》(模板)和《申报说明》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查阅使用。

二、申报原则

(一)质量为本。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注重课程思政效果,重点考查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起到良好示范推广作用。

(二)注重创新。鼓励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注重在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形式上的创新,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及课程的应用和示范情况。

(三)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以及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强调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的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示范辐射作用。

(四)优化结构。在保证入选课程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不同学校类型和学科专业覆盖面,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学校结构、区域结构。推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联动,鼓励一流专业建设点加强一流课程建设。

三、申报限额

实行限额申报,各高校2023年申报的课程类型具体申报限额见附件1,2019、2021年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参与评审推荐国家一流课程申报限额见附件2。按照教育部文件关于“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的申报要求,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国家级课程。

四、申报程序

(一)各高校组织校内申报和遴选,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申报。

(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高校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

(三)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推荐项目,部属高校直接报教育部,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四)各高校推荐省级一流课程,请登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于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前完成课程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12月20日—12月29日。登录网址、账户信息另行公布。

(五)省属高校中省教育厅确定推荐国家的课程,请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于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课程网上申报。登录账户信息另行公布。

五、评审与认定

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五类课程评价指标体系对课程进行网络和会议评审,评选出2023年第三批省级一流课程和推荐参评国家级一流课程项目。推荐国家级一流课程项目,分别从2019年第一批、2021年第二批和2023年第三批省级一流课程中择优推荐。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须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参加申报国家级一流课程。

在认定工作中,对于涉嫌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六、认定后管理

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应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省教育厅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课程继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将取消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资格。

七、组织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规范评价、遴选工作程序,确保课程质量。

(二)严把质量关。各高校须对申报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推荐遴选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求私利、收受贿赂、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接受社会监督。各高校须分别对拟申报推荐课程的相关信息材料在学校门户网站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相关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马飞跃   029-88668917

(二)省级一流课程申报技术咨询支持

李扬 19937814207   周子龙 17320941896

(三)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填报咨询及技术支持

1. “工作网”联系电话:010-58556021

2. 有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填报咨询,请联系“实验空间”。

联系电话:010-58582357,010-58581456,010-58582301

技术接口联系电话:010-58582364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

附件下载: 2023年各高校省级一流课程申报限额表

附件下载:2019、2021年各高校省级一流课程参与评审 推荐国家一流课程申报限额表

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