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实验区实验校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2〕5号)安排,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省级实验区实验校1年建设期满后,陕西省教育厅将对实验区实验校建设工作进行评估,从中遴选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省级示范区示范校。截至目前,各市区共报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省级实验区实验校经验成果材料90份(实验区23份、实验校67份),这些材料将视为申报示范区示范校的基础依据。现将申报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语言文字工作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有关证据等。

联系人:寇斐

联系电话:029-88668681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语言文字工作处)

邮编:710061

电子邮箱:jytjjc@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4日

附件下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省级示范区示范校申报名单

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