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陕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陕政教督〔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经镇安县申报、商洛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复核并申请,在审核县级网报资料和报告的基础上,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拟对镇安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进行省级督导评估。现根据工作要求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8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教育部教育督导局或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有关证据等。

联系单位及监督电话: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监督电话:010-66092048

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029-88668860

电子邮箱:sxdds@126.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1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