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25号)要求,陕西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省级评议工作。经专家评审,拟同意32所高校申报普通本科专业点54个,最终结果以教育部文件为准。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据等。

联系人: 刘天宇

联系电话:029-88668916

邮箱:gjc88668916@163.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陕西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下载:2023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审结果

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