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职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安排,现就遴选推荐第三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数量

面向高等职业学校(含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向教育部遴选推荐10个团队建设立项单位,示范引领各地各校持续打造职业院校高水平教师团队,助力“双师型”教师队伍能力素质整体提升。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团队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团队成员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二)团队成员15至20人(其中至少应包括1名兼职教师,且为企业高级技术人员)且相对稳定,承诺建设期内人员调整比例不超过30%;团队“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超过50%,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的教师占40%以上;团队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团队成员不得包括在建的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人员。

(三)团队负责人能力突出,原则上应为具有相关专业 背景和企业经历(经验)的专业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2周岁;应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合作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成就;团队负责人原则上不应为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

(四)学校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建有教师发展中心(机构),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健全。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团队建设工作专班,具有团队建设管理的制度机制,在团队建设中能够给予政策、人员、经费等支持保障。

(五)专业建设方面,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1. 申报专业为省级及以上“双高”建设专业(群)、省级及以上特色专业、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承训的相关专业或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专业;

2. 学校建有与申报专业方向一致的省级及以上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等相关平台、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或产业学院;

3. 团队成员参与研制与申报专业方向匹配的国家职业教 育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实训室建设标准或教师企业实 践标准等,或参与制定与申报专业方向匹配的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并由相关机构正式发布;

4. 学校有国际化行动建设规划,申报专业有国际化合作 办学的经验,师资队伍具有国际化理念和国际化眼光,在推动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取得一定成效。

(六)教育教学方面,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1. 团队成员近5年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全国教材建设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2. 团队成员近5年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或全 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赛二等奖以上;近5年指导学生荣 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挑战杯”系列竞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奖项;

3. 团队成员近5年主编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主持国 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或主持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建设;

4. 学校在申报专业方向积极探索模块化教学模式且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团队成员熟悉项目教学、情境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

(七)科学研究方面,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1. 学校近5年获批与申报专业方向一致的省级及以上科研、实践平台或教学、产教合作平台等;

2. 团队成员近5年荣获与申报专业方向一致的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优秀成果专利奖等,或指导学生获得与申报专业方向一致的省级及以上科技发明类奖励;

3. 团队成员近5年参与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 目或基金项目,参与与申报专业方向匹配的科技、应用技术或研究项目;

4. 团队成员在与申报专业方向一致的著作、论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发明专利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八)社会服务方面,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1. 学校积极对接行业产业,通过横向课题、技术服务等 多种方式服务行业企业,近5年累计服务与申报专业方向匹配的企业数量不少于5家;

2. 学校近5年开展与申报专业方向匹配的教师培训、技术技能培训、学历继续教育等累计不少于10项、300人次;

3. 学校近5年积极发挥申报专业优势,参与乡村振兴、协作帮扶、公益活动等相关项目不少于5项,且效果良好。

三、遴选程序

(一)学校申报。各高等职业学校遵从自愿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组织遴选工作,每校限报1个团队,向教育厅上报推荐材料。

申报学校按要求准备《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见附件1)、支撑材料、《学校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二)省级推荐。省教育厅根据要求,结合配额方案和申报情况组织评选,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后向教育部报送推荐团队的相关材料。

(三)教育部评议立项。教育部组织专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单位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国家级职教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

(四)培育建设。国家级职教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重点围绕团队建设和运行模式、教师能力、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内容,展开为期3年的建设工作。团队建设期满后,教育部统一组织考核验收,正式认定为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对未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或达不到绩效考核要求的,取消项目承担资格。

四、报送要求

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须在10月24日(星期二)中午12点之前,将纸质版材料(含申报书5份、支撑材料1份、汇总表1份)加盖学校公章以及电子材料提交到陕西省学前师范学院雁塔校区(兴善寺东街)办公楼22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续彦君、刘广武

联系电话:029-85370059

邮编: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下载: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

附件下载:学校推荐汇总表

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