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幼儿园与小学在儿童身心发展、办学空间、教育理念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道德与法治课程在幼小衔接阶段存在人为“断链”现象,是引发儿童入学初期不适的根源之一。道德与法治课程在幼小衔接中发挥着特殊功能,对促进幼儿社会性、道德性、法治性素养的形成有着十分重要的教育意义。《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 》指出:“注重幼小衔接,基于对学生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领域发展水平的评估,合理设计小学一至二年级课程,注重活动化、游戏化、生活化的学习设计。”笔者在“教育连续体”理念指引下,重点分析了道德与法治课幼小衔接方式,找寻实现幼小衔接的工作思路与实践对策。

一、从“断裂”到“连续”:道德与法治课幼小衔接的必然要求

幼儿园与小学作为两个相对独立的教育阶段,有着明显的分界与沟壑,两者之间的差异导致学段的连续性被掐断。笔者认为修复幼小学段间的“教育断链”,对提高幼儿的小学适应能力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道德与法治课幼小衔接“断裂”的三种典型表现

新版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指出:“道德与法治教育基于社会发展和学生成长的需要,以正确的政治思想、道德规范和法治观念对学生进行循序渐进的系统化教育,在道德教育中发挥法治对道德的促进作用,在法治教育中发挥道德对法治的滋养作用,使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培养学生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然而,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与幼儿园社会课程间的“断裂”现象明显,尤其以下三个典型表现更值得我们关注。

1.“生活润泽”与“知识灌输”的界限清晰化

幼儿园采用的生活式、游戏式基本教育方法,最适合人的道德法治观念、精神人格的自然形成。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前身是幼儿园社会课,幼儿园社会课“以玩为主”,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则“以理为主”,泾渭分明的教学方式导致幼小衔接困难。

2.“社会交往”与“规则纪律”的界限清晰化

幼儿园社会课与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的共同目标之一是培养人的规则意识、守规美德与纪律精神。相对而言,幼儿园主要是培养孩子的自然生活规则,小学一开始就用班级规范、生活秩序要求孩子,甚至在孩子还没有完全适应新学习环境前,就要求他们自觉遵守各种规则、秩序。

3.“游戏活动”与“准学科活动”的界限清晰化

幼儿社会领域活动与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的共同目的都是培养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科核心素养。在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上,幼儿园的做法是将幼儿置于游戏活动中,使其在游戏世界中感受规则、体验责任。小学阶段,学生则处于“准学科活动”环境中,必须对学习后果负起责任。在这一意义上,虚拟游戏环境与真实学科学习之间的差异异常明显,导致幼小课程衔接“间隙”被拉大。

(二)走向衔接:构建幼小教育连续体

学段划分是人为的,儿童发展是连续的;幼小教育割裂是人为的,走向教育衔接是必然的。对道德与法治课而言,教师要克服学段断裂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就必须构建以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生成的幼小教育连续体。

所谓“连续体”,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吕叔湘指出,连续体是不同事物类型间的持续过渡状态;许映红指出,连续体是指“某一事物或现象的各个部分相互联系和相互统一的整体”;肖好章指出,事物发展是“连续性”和“离散性”的统一。这些理解有一个共同点,都认为连续体是构成事物的要素、环节、阶段间存在的一种自然有序连接状态,而离散点、断裂性、不连续性的存在只是相对的。从这一角度来看,儿童教育理应是一个持续绵延的教育体,教师应该积极克服学段划分所造成的影响,积极构建无障碍教育连续体。

二、幼小教育连续体构建的思路

幼儿园社会领域活动是整合课程,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是初步分化出来的专门课程,构建幼小教育连续体是落实课堂衔接理念、缩小幼小教学梯度的科学思路。

(一)以培育学生学科核心素养为内线

尽管幼儿园社会领域活动与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之间存在学段断裂,但在儿童身心发展、核心素养培育上目标却是一致的。在幼儿园社会领域活动中,教师采用生活体验、故事表演、集体活动等培养幼儿的学科核心素养;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上,教师采用设置议题、创设情境、开展实践探究的形式培养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

(二)以幼小衔接为统领

在幼小教育连续体建设中,教师要坚持“双向”与“全面”两大原则对学生进行学科核心素养培育。

所谓“双向”,就是坚持“幼小衔接”与“小幼衔接”双向兼顾并进的思维。在幼小衔接上,幼儿园大班教师要主动关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学内容、形式、方法、组织等,在大班下学期适当提高幼儿活动的组织要求,促使幼儿在社会领域学习中从“游戏性”向“组织性”顺利过渡。所谓“小幼衔接”,就是小学低年级道德与法治教师要主动适应幼儿学习方式转换的要求,将幼儿园主题教学活动延续一段时间,帮助幼儿实现学习方式的顺利转变。

所谓“全面”,就是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整体教学、全面教学,利用大单元、大主题、大活动开展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活动。幼小过渡阶段其实是幼儿园生活活动、游戏活动向小学课堂教学、学科教学转换的阶段,而大单元、大主题恰好处于两种教学活动的过渡点上,是辅助儿童角色转换的最佳方式。

(三)以中间学科活动为枢纽

所谓中间学科活动,就是道德与法治课上开展的一些过渡性学科教学活动,它们是促进儿童学习方式转变的脚手架与中转点。在幼儿园教育实践过程中,我们创造了一系列类似的中间学科活动,如介于游戏活动与学习活动之间的学习游戏、介于感知体验活动与抽象知识理解之间的学具辅助学习活动等。以法治观念素养培育为例,幼儿园社会领域活动要实现的目标是“喜欢并适应群体生活”“愿意为集体做事”,与之较为匹配的是社会性游戏活动,让儿童共同完成一项集体任务;小学低段道德与法治课程要实现的目标是“了解生活规则”“维护学校秩序”等,具有明显的主动性,与之相匹配的是班级集体活动等。为此,在幼儿园大班社会领域活动中,教师要大力推进半组织性教学活动。实践表明,这类活动能够大大增加儿童对组织纪律的认知,将儿童由自发性同伴交流活动引向有序性组织活动,有助于幼小衔接阶段道德与法治课程的顺利开展。

三、幼小衔接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策略

在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构建幼小教育连续体时,要重视以下建议。

(一)设立道德与法治课程幼小衔接课程教研协作体

幼儿园教师与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教师是共建幼小教育连续体的直接责任人,消除幼小断裂现象是他们的首要任务。所谓幼小衔接课程教研协作体,就是幼儿园大班教师与小学低段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在学科核心素养培养目标指引下,针对幼小衔接具体问题开展教学协作研讨活动,形成具体的对策方略。课程协作教研不仅能够加强两个学段教师的了解和沟通,还能够帮助他们消除各自刚性学段教育立场的缺陷,确保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活动的自然连续性。

(二)打造幼小衔接道德与法治示范课

打造道德与法治示范课是整体带动幼小课堂衔接,构筑幼小教育连续体的一条重要途径。示范课能够充分体现学科核心素养培养要求,是兼顾幼儿园课堂生活性、趣味性、游戏性与小学课堂规范性、知识性、秩序性的教学范例。理想的幼小衔接道德与法治示范课具有三个明显的特征:一是过渡性特点明显,儿童对幼儿园教学与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教学没有明显的不适;二是幼儿、小学生皆宜,即幼儿与小学生均愿意参与,且能够接受,模糊了幼儿与小学低段学生间的“学段身份”;三是以生活化、游戏化道德与法治知识学习为主要内容。

(三)建立幼小共享式道德与法治大课堂

幼儿园大班教师与小学低段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联手打造的“幼小共享式道德与法治大课堂”是构筑幼小教育连续体的又一可行路径。此类课程的打造需要构建三个共享空间。一是授课教师共享备课空间。参与课程开发的教师可以开设共享备课空间,为其他教师提供共享课程教研平台;二是道德与法治课资源共享空间。幼儿园要及时将大班课程资源与小学低段课程资源进行共享与交换,为教师提供共享资源对接通道。三是道德与法治课共享学校活动空间。幼儿园要设置小学新生活动空间,并模拟小学设置幼儿园毕业生活动空间,为儿童提前适应小学生活提供适应空间。

总之,幼小衔接是一个长久持续的工作,绝不是幼儿园组织幼儿参观小学及开展再见幼儿园活动这么简单的,而是应该贯穿整个学龄前和小学低段。因此,幼儿园要与小学积极合作,共同参与幼小衔接工作,帮助孩子适应小学生活。

作者单位   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

责任编辑: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