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厅属有关单位,各有关培训机构:

为贯彻《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教师〔2022〕6号),学习借鉴国内基础教育发达省份的先进经验,助力乡村振兴实施,切实支持我省脱贫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计划开展2023年苏陕协作项目——陕西省基础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根据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围绕心理健康教育、科学教育等方面,通过专题理论学习、跟岗研修、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网络研修等形式,对脱贫县中小学心理健康和科学教育专兼职骨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学习借鉴发达省份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帮助学员开阔教育视野,更新办学理念,拓宽办学思路,提升专业素质和解决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我省教师队伍综合素质。

二、项目设置

(一)2023年苏陕协作项目—陕西省脱贫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培训项目

培训主题:更新教育理念,优化知识结构,提升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专题研修

培训对象:脱贫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

培训人数:300人

培训期限:15天

培训形式:集中培训+跟岗研修+工作坊研修+返岗实践(30天)

承办单位: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工作坊研修(80学时)及训后跟踪指导由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承办。

(二)2023年苏陕协作项目—陕西省脱贫县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项目

培训主题:新时代核心素养引领下的科学教师课程育人能力提升

培训对象:脱贫县中小学科学教师

培训人数:320人

培训期限:7天

培训形式:集中培训+跟岗研修+工作坊研修+返岗实践(30天)

承办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工作坊研修(80学时)及训后跟踪指导由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承办。

三、有关事项

(一)各市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培训项目人选,足额严格选派学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参加培训,督促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并对学员的实际参训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学员的报到率和结业率。培训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当地参训学员交流培训收获、展示培训成果,注重将培训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的实践行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二)各项目承办要精心做好训前调研,科学制定培训实施方案;组建高水平专家团队,通过专家引领、互动参与、案例教学、现场教学、交流研讨、同伴互助、名校访学、跟进指导和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实施培训;做好训后跟踪指导,巩固培训成果。在开班前10天与每位参训学员取得联系,保证学员能够按时参训。培训期间提供2—3期有特色、高质量的工作简报,生成有特色、有亮点、有质量的培训资源。远程培训机构协助高校组织学员建立网络学习共同体,协助做好优质资源推送、学员自主选学、在线分组研讨、训后跟踪指导等。培训机构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的质量监控、绩效自评和学员评价,保证实施进度和质量。培训效果和评估结果要及时向陕西省教育厅反馈。

(三)参训学员要积极参与训前需求调研,严格遵守培训考勤制度,按时参加各项培训活动。培训期间认真撰写学习日志和返岗实践日志、周记、案例和总结,在培训期间提交1-2篇培训心得体会。培训结束后,要学以致用,梳理经验、反思问题、充分利用培训资源,开展自主性、持续性学习,完成返岗实践任务,提交实践总结1篇。通过培训,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技能,切实提高解决教育教学中突出问题的能力。

(四)项目计划2023年12月中旬前完成,具体实施时间及地点以培训报到通知书为准。

(五)研修期间的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从苏陕协作项目资金和省级教师培训经费支出,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联系人:张科浦(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电话:029-88668692(兼传真)

邮箱:sxjsgzc@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

附件下载:2023年苏陕协作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表

附件下载:2023年苏陕协作项目参训学员信息一览表

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