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 号)《陕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陕政教督〔2019〕5号)等文件精神,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5月对咸阳市长武县、旬邑县进行了过程督导(覆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点),指出了存在的问题,目前2县根据省级过程督导反馈对问题已进行了整改。经县级申报、咸阳市政府复核并申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拟对咸阳市长武县、旬邑县申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进行省级督导评估。现根据工作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日至7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

陕西日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029-88668860

电子信箱:sxdd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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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