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省属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函〔2023〕273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全省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

(一)主办: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承办: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汉中市教育局、渭南市教育局、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

二、评选时间地点

(一)时间:

1. 幼儿园:2023年6月25—27日

2. 小学:2023年7月2—4日

3. 中学:2023年7月6—8日

(二)地点:

1.幼儿园:汉中市幼儿园、汉中市汉台区西关幼儿园

2.小  学:渭南市实验小学、渭南小学、渭南市渭河小学

3.中  学:西安市第三中学

三、使用教材

(一)幼儿园:大、中班;

(二)小 学三、四、五年级,统一使用上下册;

(三)中 学:高中为高一年级必修(新教材),初中为初一、二年级(化学为初三年级),统一使用上下册。

四、评选内容及分值

(一)幼儿园:满分100分,其中:集体教育教学活动展示满分70分,弹唱技能展示满分10分,自我反思10分,自选技能展示满分10分。《陕西省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评分标准》见附件1-1、1-2。

(二)中小学:满分100分,其中:上微型课满分80分、反思答辩满分12分,教学设计满分8分。《陕西省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评分标准》见附件2。

五、评选程序

(一)参评教师抽签。抽签分两次进行:

第1次:幼儿园参评教师于6月24日(星期六)9:30—18:00、小学参评教师于6月30日(星期五)9:30—18:00、中学参评教师于7月4日(星期二)9:30—18:00,登录陕西省教学能手评选系统(http://cq.sneducloud.com),凭用户名(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身份证后8位)抽取参评节次签;

第2次:参评教师按照节次签顺序及规定时间和地点,抽取课题签并按时参赛。其中上课环节有20名左右的学生参与。

(二)参评教师展示

1.幼儿园参评教师: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到指定地点(1)现场制定集体教育教学活动设计(90分钟);(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20分钟);(3)现场弹唱抽取的曲目(不超过5分钟);(4)反思(不超过5分钟);(5)听评委指导(不少于5分钟);(6)自选技能现场展示(讲故事、舞蹈不超过5分钟;绘画不超过30分钟)。技能展示具体事项说明见附件3。

2.中小学教师: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到指定地点(1)备课(90分钟);(2)上微型课(不超过20分钟);(3)反思(不超过5分钟);(4)听评委指导(不超过5分钟)。

(三)计分方式。现场打分、亮分。幼儿园教师成绩由集体教育教学活动展示、弹唱技能展示、反思和自选技能展示四部分组成;中小学参评教师成绩由上微型课、反思和教学设计三部分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最终分数。评委现场亮分,参评教师签字确认后离开现场。评选以小组为单位,按照得分并结合学科分布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入选人员。

六、注意事项

(一)明确课题标准。幼儿园参评课题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执行。中小学参评课题按照教育部颁布各科《课程标准》执行,并参照2023年春秋季使用的主要教材版本(详见陕教函〔2023〕273号附件)命题。

(二)做好组织协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参评教师按时抽签和参加评选;要做好评前指导,保障参评教师路途与食宿安全;参评教师往返交通和食宿自理,费用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三)遵守评选规则。会务组为每位参评教师提供主要版本教材、教学用具、备课电脑(不连接网络)及“U”盘。参评教师不得将自带教材、教参和教学用具以及移动存储设备和通讯设备(手机)带入备课教室和参评教室。凡违规携带者,按规定取消比赛成绩并予以通报。参评教师应按照规定时间现场抽签和参加评选。评选过程不得拖延时间。迟到30分钟以上取消本次参评资格。所有参评人员必须服从评选场地工作人员安排,没有参评任务的教师不得进入参评场地。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及电话:

周淼 沈丹丹(省教育厅)      029-88668929

白珍 张华钟(省教科院)       029-85370524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附件下载:2023年陕西省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评分标准Ⅰ.doc

附件下载:2023年陕西省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自选技能评分标准Ⅱ.doc

附件下载:2023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评分标准.doc

附件下载:幼儿园“3选1”自选技能展示具体事项说明.doc

编辑:董士梅(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