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承载着广大考生美好期盼,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2022年12月底,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是高考综合改革的配套政策,与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密切相关。近日,本刊记者就《实施办法》有关问题对文件修订部门进行了采访。

问:2022年6月下旬,陕西省政府正式发布了新高考方案。同年12月底,陕西省教育厅出台了《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主要基于什么背景和考虑?

  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科学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等精神,结合陕西省实际,陕西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6月发布了《关于印发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2〕14号),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为推进和落实改革要求,省教育厅依据上述文件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有关要求,结合全省教育实际,于2022年底发布了《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普通高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意义在于: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修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高中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其办学特色和培养要求的学生,促进普通高中与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

  问:陕西省编制《实施办法》把握了哪些原则?

  答:陕西省编制《实施办法》遵循了以下四项原则:一是坚持全面考核。保证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是坚持自主选择。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兼顾毕业与升学,促进普通高中改进教学,服务高校人才选拔,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四是坚持公平公正。提升考试组织管理水平,促进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

  问:在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哪些科目和类型?

  答:《陕西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是高考招生录取参加统一高考考生的重要依据,计入高校招生录取考生总成绩。

《实施办法》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所设定的14门科目全部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具体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其中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语种。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包括所有14门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首选1门科目,在其余4门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性考试。

  问: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中,合格性考试与选择性考试有什么区别?

  答: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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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相比原来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有哪些变化?

  答:一是考试类型有变化。原来的学业水平考试只有一种类型。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规定,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2种类型,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二是考试科目有变化。原来的学业水平考试设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和通用技术等7个科目,所有普通高中学生都要参加。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规定,合格性考试科目共14门,所有普通高中学生都要参加;选择性考试设置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考生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首选1门科目、在其余4门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性考试。

三是考试安排有变化。原来的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为3月份,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不能报考。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规定,省级统一组织实施的考试时间为5月份,且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可报考4门科目,其中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中最多选1门,在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中最多选3门。市级具体组织实施的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学3门科目只能安排在高三,音乐、美术科目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末,体育与健康科目安排在第二学期期中。

四是成绩呈现有变化。原来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等级和合格两种呈现方式,考生成绩按既定比例分为ABCD四个等级,C以上为合格、D等级为不合格。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规定,合格性考试所有科目成绩也采用等级和合格两种呈现方式,但考生成绩按既定比例分为ABCDE五个等级,D以上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物理、历史的成绩以原始成绩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的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

  问:陕西如何加强组织保障,确保《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教育厅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统一管理。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二是强化条件保障。各市(区)要建立基础条件保障长效机制,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加强各级考试招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加强标准化考点(含信息技术机考)建设,改善考试条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三是提高命题质量。省教育考试院要加强命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建立命题人员资格标准和命题专家库,强化命题人员培训。加快题库建设,建立并完善命题审查和组织保障制度,切实提高命题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四是严格考试管理。省级统考科目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试实施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工作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加强考试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密管理。省教育考试院要加强评卷管理,统一阅卷程序、标准和方式,确保评分准确。要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考试诚信机制,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要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为残疾考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市级统考科目考试管理,由各市(区)参照省级统考科目有关规定,自行制定工作规范和要求。

五是加强教学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的教育教学监管,督促各中学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版2020年修订),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随意增加或压缩课程授课时间,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确保完成必修学分。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课程体系建设,为学生提供规范丰富的课程内容;要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和生涯规划教育,指导学生正确选课选科,确保学生选课权利;要调整教学组织方式,推进选课走班,满足学生选科需要;还要不断规范教育教学评价管理,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评价改革,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还要加强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

  问:2022年之前入学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如何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答:新修订的《实施办法》针对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0、2021级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仍按现行学业水平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