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高校,省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5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教〔2021〕160号)精神,深入实施“师德为先、骨干引领、全员提升”强师计划,推进陕西省基础教育名师名家培育行动计划,做好新时代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的遴选与培养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基础教育学校和教科研机构一线教学教研人员,不含学校或单位正职领导。已获得陕西省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不再参评。

二、评选名额

拟评选命名省级教学能手800名左右,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推荐中要把握以下两个原则:

1. 各市推荐人选中的乡村一线教师(专指县城以下乡镇学校)数量不少于推荐指标总数的5%(省直单位除外)。

2. 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机构的教师不超过各市名额数量的10%。

三、评选办法

(一)统一条件。参加省级教学能手评选人员应符合陕教〔2021〕160号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

(二)明确标准。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科目设置确定参评学科,讲课内容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最新学科课程标准执行。评选细则由同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参评主要教材版本目录详见附件2-1、2,幼儿园“3选1”自选技能展示具体事项说明详见附件2-3。

(三)严格程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成立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各市县、各学校应成立相应机构,组织评选工作。参评人选应按序参加抽题、备课、讲课、反思、答辩,专家组对其进行综合评价,按比例确定推荐人选,经同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教学能手是“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建设的基础环节,各级教育、人社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早布置、早落实,并将本市和所辖县区布置评选工作的文件及相关制度及时报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严格评选。各级教学能手评选必须严格审查参评资格,切实做到全员参与,层层选拔,逐级评选,公开公正。各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要检查和督导辖区中小学校开展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全过程。凡未按照评选程序和办法执行的单位和部门,一经查实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参评成绩和资格。

(三)统筹兼顾。各地要统筹考虑学校类型和学段,特别关注乡村学校和紧缺薄弱学科(思想政治、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综合实践、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劳动等)教师和教研员在各级评选中的比例。评委选聘原则上从省市骨干教师专家库中抽取。

(四)注重实效。各级教育部门在教学能手评选中,要重视师德师风评价,把评选活动作为引导教师专业成长,推进教学改革,展示教学能力的重要载体,切实发挥骨干教师评选对广大教师专业成长的导向和引领作用。

五、管理考核及待遇

(一)实行动态管理。

1. 按照陕教〔2021〕16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从认定后每5年为一个使用考核周期,由所在单位结合单位年度考核进行个人年度考核,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任期满5年的教学能手实行周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继续享受相关称号和待遇的依据。

2.获得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原则上应在本县区服务至少三年方可流动。对三年服务期内,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含辞职)或被县域外学校聘用的教学能手,取消称号及相关待遇,取消其参与各级组织的评审评优督导及教师资格考试考官资格,终止其骨干培养与晋级资格;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从边远地区、乡村学校或县中非正常手段引进人才的,将停止聘用学校评优资格,包括各级师德先进、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评审(选)、骨干教师选拔与认定等资格。

(二)落实相关待遇。按照陕教〔2021〕160号文件有关规定落实省级教学能手相关待遇。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津贴标准;同时具备多个骨干称号的按最高标准发放。各级教育、人社部门要负责督导教学能手津贴和待遇的落实。

(三)发挥引领作用。获得教学能手等骨干称号的教师,应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对教学能手的培养、考核、管理和使用,积极创设条件,为其发挥骨干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鼓励教学能手到乡村学校任教交流或定点帮扶。

六、报送要求

2023年市级教学能手评选工作原则上在5月份完成,省级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另文通知。省级教学能手申报分线上申报和线下报送两个部分,要求如下:

(一)线上申报。“陕西省教育厅骨干教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jspx.sneducloud.com/ggjs/)为本次申报平台,开展线上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各市级和各省直单位于5月19日(星期五)前通过申报平台向区县或参评教师分配账号;5月22日—26日18:00前,参评教师完成信息填报和材料上传工作;各市级和各省直单位应于5月31日(星期三)前完成线上审核推荐工作。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7669498

(二)线下报送。

1. 各市、各省直单位推荐公文(加盖单位公章),后附《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一式两份;

2. 本年度本市本单位教学能手评选推荐情况,一式一份;

3. 上年度本市本单位工作总结(含骨干教师建设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和工作打算,1000字内),一式一份。

各市各单位应于2023年6月9日(星期五)前将上述材料报送陕西省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淼(省教育厅教师处) 029-88668611

党江平(省人社厅专技处) 029-63915099

报送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处

邮政编码: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29日

附件下载:2023年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能手推荐指标分配表.docx

附件下载:陕西中学教学能手参评主要教材版本目录.docx

附件下载:2023年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docx

编辑:董士梅(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