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研工作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是推动全省基础教育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十三五”时期是陕西省基础教育进入全面提升质量,实现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五年。

一、“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基础教育教科研发展情况

(一)教科研管理组织基本实现全省覆盖

“十三五”期间,基础教育教科研管理机构在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等方面的作用愈发明显。一是省级教育科研机构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发展。2017年,原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更名为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业务范围涉及各级各类教育领域,组织、规划、管理全省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与指导工作。二是完善了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为核心,以各市教科研管理单位为主干,以县区教科研管理机构为脉络,以中小学幼儿园等教学单位为主体的“省、市、县、校”四级基础教育科研工作网络体系。

(二)基础教育学术研究机构普遍建立

随着陕西省持续推进“科技强省、教育强省”战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普遍高度重视教科研工作,“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科研兴师”意识逐步加强,各级教科研院所先后建立了一批教育学术研究机构。省教科院成立“人工智能与教育应用研究中心”“陕西省STEM教育协同创新中心”“陕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指导中心”;西安市教科院设立了“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中心”。部分高校建立了以中小学教育和研究为主的学术机构,如陕西师范大学成立了“小学教育研究院”,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成立了“区域教育发展研究院”,咸阳师范学院成立了“陕西(高校)乡村基础教育研究发展中心”。

(三)教科研骨干体系基本形成

“十三五”期间,全省建设了五大教科研骨干体系:一是完善了包括2个国家级校本教研实验基地、11个省级实验基地、50所示范学校、500所实验学校的“校本教研骨干体系”;二是完善了包括35个科研兴校明星教研室、229所明星学校、300名明星校园长的“科研兴校骨干体系”;三是建立了由安康市旬阳县、渭南市临渭区、榆林市横山区等构建的“课题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骨干体系”;四是建立了73所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项目孵化校(园)的“教学成果孵化研究骨干体系”;五是建立了包含119所STEM教育特色学校的“STEM教育研究骨干体系”。

(四)教科研队伍逐步壮大

“十三五”期间,全省教科研队伍逐步壮大,专、兼、群教科研队伍基本形成。一是在省、市、县三级教科研机构中形成了一支3000多人的专职教科研人员队伍;二是由各地市县(区)聘请并形成了一支高水平、能力强的兼职研究员队伍;三是组建了由188个教学名师工作室、1042个学科带头人工作坊、3000多名优秀教学能手工作站为体系的“三级三类”骨干教师队伍教学研究团队;四是组建了一支学科专业齐全、学术道德规范的省级教育科研项目成果评审专家队伍。

(五)教科研项目数逐年递增

五年来,全省坚持“科研兴校、科研兴教”的工作思路,以课题研究为抓手,稳步推动基础教育教科研事业向纵深发展。一是组织开展三次省级规划课题立项评审,共设立规划课题3271项;二是设立省级重大招标课题、专项课题等不同研究类型的课题,其中重大招标课题68项,共计投入经费近500万元;三是全省各地市充分开发市级教科研课题资源,在本地域内形成规模,逐渐常态化,为推动当地教育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教科研成果转化率有所提升

一是组织开展了两届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评选出获奖成果446件。特别是2019年,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由往年省教育厅单独发文改为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发文、表彰认定,这项改革扩大了教学成果奖的社会影响力,极大地调动了全省教育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二是“十三五”期间,全省推荐了40件基础教育优秀成果参加2018年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获得二等奖10项。从效果来看,陕西省基础教育教科研成果特别是一些重大课题研究成果均被当地政府采纳,一些成果被转化为政策文件、方案下发执行,一些成果被广泛应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极大地促进了课堂教学效率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七)教科研管理制度日臻完善

“十三五”期间,各级教科研部门瞄准质量提升,强化过程管理,出台或修订了一批办法和方案。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修订了《陕西省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课题结题鉴定程序和成果鉴定标准》;宝鸡市出台了《宝鸡市基础教育小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宝鸡市学科教研组建设管理办法》;安康市制定了《安康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实施方案》;榆林市出台了《榆林市教育科研课题成果评选办法》等。各地中小学逐步加强学校教科室或教研组建设,开展制度创新,完善过程管理,促进学校教科研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科研治理能力有待提高

随着陕西省基础教育教科研工作的发展,一线教科研部门面临着管理理念滞后、能力不足、方式落伍、人员严重缺编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管理过程中重立项轻管理、重结果轻过程、重评奖轻应用、重数量轻质量等现象普遍存在,管理制度亟待完善。

(二)教科研管理队伍力量不强

从调研结果来看,目前在全省各地市县(区)163名教育科研管理人员中,95%以上均由中小学学科教研员兼任,他们教研任务多、工作量大,加之其科研管理专业性不强,无法高效开展教科研服务与指导工作。

(三)教科研人员数量和能力不足

近年来,虽然陕西省基础教育教科研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但基层教科研机构缺少专门的教科研人员,不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部分教师的科研意识、科研能力、科研知识储备、科研成果凝练等存在较大不足。教科研机构、高校研究团队与中小学教师没有形成合力,研究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

(四)教科研原创性成果较少

通过与国内基础教育发达地区比较,陕西省有影响、有特色的原创性教科研成果相对匮乏,一些研究成果尽管实践工作扎实,但缺乏深度凝练,依然停留在工作经验总结层面,提出的建议操作性不强,应用价值不高。

(五)教科研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经费是教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十三五”期间,陕西省教科研经费投入差异较大,中心城市高于周边城市,资源富集地区、学校高于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和学校,绝大多数地方教科研机构没有专门的科研经费、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很多教科研工作开展捉襟见肘。

三、推进基础教育教科研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机构建设是推进教科研工作的组织保障

《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构建全面覆盖、立体贯通、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教育科研机构体系。”笔者建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编制部门、人社部门重视基础教育教科研组织机构建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保障措施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将科研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支出中,更好地发挥地方各级教科研部门在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指导、服务、咨询职能。

(二)进一步完善机制改革是推进教科研工作的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常态化的全省教育科学规划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扩大全省教科研管理部门主任会议参会规模,加强省、市、县各级教育科学管理部门交流联系,共享与分享管理经验及信息;二是建立省级与基础教科研部门访学交流机制,每年或每两年选派业务骨干进行双向交流,打通人才流动渠道,建立管理共同体;三是完善项目逐级管理机制,落实各级管理主体,划分责权范围,规范科研管理行为,整体推进全省基础教育教科研工作协调发展,提高教科研治理能力。

(三)进一步狠抓队伍建设是推进教科研工作的人力保障

教科研人才队伍是发展教育科学研究的第一资源,各级教科研机构应将基础教育教科研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完善人才选拔机制、成长机制、激励和退出机制等;完善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表彰奖励制度,落实奖励政策;加强基础教育中小学科研团队建设,支持教科研人员开展原创性、实践性和应用性研究,鼓励跨学科、跨学段、跨领域合作。

(四)进一步提升转化率是促进教科研工作的成果保障

建议各级教科研部门进一步发挥职能,增强科研成果转化意识,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将教育科研成果转化常态化,鼓励开展政策咨询类、实践应用类等研究,推动教育科研成果转化为管理、教学、决策和制度等。建议建立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发布制度和共享机制,创新转化形式和渠道,鼓励地方政府、学校与成果持有者双向选择,提高教科研成果应用的实效性,推动教育科研成果及时有效转化。

(五)进一步增加经费投入是推进教科研工作的物质保障

建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基础教育教科研工作经费支持力度,通过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教科研工作发展。同时,各地教科研部门也要积极争取多方支持,通过社会捐助、横向联合、教企合作等方式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资助体系,实现科研经费稳步增长。

作者单位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责任编辑: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