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二批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区、试点校遴选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10:40:48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卫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区、试点校第一批复核和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陕教体办〔2022〕30号)精神,经学校申报、县区推荐、市级评审,拟推荐宝鸡高新区为第二批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区、渭滨区经二路小学川陕路分校等13所中小学为第二批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校(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16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送至宝鸡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材料应附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丽华
联系电话:0917—2790256
联系地址:宝鸡市教育中心齐燕楼1210室
宝鸡市教育局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4日
附件:
拟推荐第二批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区、试点校名单
试点县区(1个):宝鸡高新区
试点校(13所):
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小学川陕路分校
宝鸡市三迪中学
宝鸡市陈仓区天悦小学
宝鸡高新凤师实验小学
凤翔区东关逸夫小学
岐山县第二初级中学
岐山县西机学校
眉县第四小学
扶风县天度镇天度初级中学
千阳县红山初级中学
陇县河北镇九年制学校
太白县咀头小学
凤县新建路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