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作为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接收高水平推免生是高校提高优质生源质量的重要举措。本文从某中西部高校研究生推免接收工作实践出发,探讨高校面临的推免选拔接收标准不统一、推免服务系统现存矛盾、推免接收结果不确定性强等三个问题,通过提出完善高校推免接收评估体系,制订科学公平的招生指标政策,加强推免接收工作的流程化、公开化等改革措施,以期促进高校研究生推免接收乃至整个招生录取工作公平有序、和谐发展。

[关键词]推免接收  生源质量  招生政策  研究生招生

引  言

研究生教育肩负着为国家输送高层次人才的重要责任和使命,吸纳优质生源、提高生源质量是高校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招生也是育人”的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是各高校落实高质量人才培养的根本出发点。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是保证与提高优质生源质量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学科及科研质量、研究生培养水平具有积极的影响。

推荐免试(以下简称“推免”),是指具有推荐资格高校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经所在高校推荐可免参加研究生招生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的一种研究生选拔形式。其初衷是通过创造拔尖选拔的机会,激励本科生扎实学习、勤于创新、提高学业成绩和科研技能,从而选拔一批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继续深造。在30多年的发展中,推免的相关政策也在不断进行着探索和尝试,比如逐年扩大高校推免生比例、增加具有推荐资格的高校数量、提高信息公开度以及指标与学科挂钩等举措。其中,教育部办公厅2014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对于推免生和接收高校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转折。文件规定各高校不得再设置推免生留校限额,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虽然文件促进了优秀生源在不同高校间的合理流动,为其进一步深造提供了更多选择,但是接收高校的主动权减弱甚至完全丧失,非重点高校、尤其是中西部高校受到较大影响。新形势下高校管理部门的推免接收工作也受到了相应影响,不确定性和矛盾问题逐渐凸显。

新形势下高校在推免接收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1.推免选拔标准不统一,接收考核标准难以确定

目前,教育部门面向本科院校并未出台全国统一的推免选拔标准,不同本科院校的选拔标准不同、选拔科学性尚待考量。有的高校以本科三年成绩为主要指标,有的以科研水平、竞赛情况、活动参与度中的某几项为侧重点。因此,不同院校推免生的“初试成绩”无法直接比较,这就造成了在进行推免生复试后的综合成绩计算时,本科选拔成绩及其权重难以确定,综合成绩的公平性有待考量。鉴于此,部分院校不再将本科选拔成绩纳入综合成绩计算,由此带来对推免生复试成绩公平性与科学性的要求也大为提高。但通过笔者所在高校的多年实践,推免生复试很难独立构成科学完善的考核体系,复试专家组难以在短时间内完全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尤其在疫情之下,很多面试通过网络、线上方式进行,弱化了考核效果。另外,因为非重点高校尤其是中西部高校对以推免生为主的优质生源的强烈需求,为了吸引推免生报考,在推免复试时并没有做到统考复试那样的严格程度和完备性,复试过程降低难度、减少时长,推免生的综合分数计算很难做到公平和质量的双重保证,由此引发排序筛选的难度,为后续相关工作也带来了隐患。

2.推免服务系统的弊端带来的现实矛盾

自2014年起,教育部决定全国各高校的正式推免接收工作均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推免生在系统开放后可以填报三个平行志愿,高校查阅到推免生报名后向其发布复试通知,对接受复试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最终由推免生决定接受哪一所高校的待录取。因为推免生是整个流程的最后一环,接收学生的高校实际上成为“被通知”的角色。这种模式充分保护了推免生的自主权,使推免生的录取机会最大化,但是让接收高校处于极为被动的局面。由于导师希望第一时间录取学生,担心学生先被其他高校录取,高校也希望尽可能多地录取优质生源,推免接收工作人员必须在推免系统的通知发布时间上占领先机。从笔者多年实践来看,由于推免系统的显示和处理界面尚未实现智能化,推免生在系统中的排序没有合理的规律,也无法按照各种属性进行筛选,这就为具体操作带来了诸多不便。由此而来的现实问题是,如果不考虑学生情况,快速发送复试、待录取两个通知,虽然提高了接收效率,却无法兼顾公平,在推免生接收数过多时问题凸显;相反,如果遵循了一定的录取公平,如优先考虑推免生的学校属性、个人成绩等,就无法提高接收效率。而这些录取程序常常会引起院校、导师和推免生之间的矛盾,对于推免接收工作的顺利开展、专业性和公平性都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3.推免接收结果不确定性强,引发次生矛盾

因为具有推免资格的学校范围、学生数量在逐年增长,新政策下推免生有较大的自主选择权,因此每年推免季之前导师都会被大量学生联系,导师、学院预接收的推免生人数也在逐年增多。学院及导师在每年8-9月需花费大量精力进行推免生接收复试,但与统考生复试不同,推免生复试无法预估结果,可能收获满满,也可能收效甚微。根据某位导师的反馈,在预报名阶段有将近10名推免生报名,但最终正式阶段只有1名推免生接受了该学院的待录取通知。以笔者所在的A学院为例(如下表所示),院校的推免生接收比例也无规律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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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正式推免阶段接收人数无论多少都可能引发次生矛盾。当正式接收人数较少时,导师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复试却收效甚微,可能会影响后续年份优质生源的招生情况;当正式接收人数较多时,接收高校难以维系教育部门要求的推免生与统考生的比例,推免生比例较高时势必影响统考学生的报考权益,而且为了兼顾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的指标比例,接收高校必须将部分学生录取到专业学位,如果这与预接收阶段的结果不同,对于偏好学术学位的推免生也会造成一定影响。

针对推免接收工作的措施建议

1.探索更加完善的推免选拔及接收标准评估体系

面对推免选拔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高校推免接收工作的核心要在满足本学科人才培养理念的需求下,探索更加完善的选拔及接收标准评估体系。首先对推免生的本科成果制订相对公平、统一的评判规则,结合学生属性中的本科成绩排名、研究成果、竞赛活动,和学校属性中的本科院校排名、学科排名等方面综合考虑,打造符合接收高校需求的计算模型。其次,完善更为科学的复试评估体系,制订严谨的工作方案和工作程序,全面落实推免生复试环节的有序开展。既要考查学生的既往学业表现,也要加强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核,运用多种考查方式,建立多元考核体系。在理念上正视推免接收工作,在政策制订和实施上规范化、流程化,摒弃等额复试这类“走过场”的形式,推进推免接收工作方法变革,形成良好完备的研究生推免接收和招生录取机制。

2.制订科学公平的招生名额配比政策

优质生源的规模直接影响到高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实力,招收推免生是高校提高优质生源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但为了保护各类考生的报考权益、维持社会稳定,教育部门对于高校接收推免生和统考生的比例、学术型学生和专业型学生的比例均有严格要求,因此高校需要建立以质量提升为导向、科学公平的推免生招生指标分配体系,合理统筹推免生和统考生的录取比例,合理配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招生计划,不能无限制地招收推免生尤其是学术学位推免生。笔者认为高校和导师等利益相关者是否对推免接收工作形成广泛的理解认同至关重要:首先,高校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导师的沟通,明确统考生和推免生在资质上各有侧重,需要被同等重视;推免生虽是同级学生里的拔尖生,其能力和水平更加被认可,但经历了考研复习的统考生具有更加系统的知识储备和更高的学习投入度,因此导师在推免生和统考生的录取指标上应有合理的比例限制。其次要明确录取学术型与专业型学生的关系,侧重科学研究理论的学生适合录取到学术型学位,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学生则更适合录取到专业型学位,根据不同学生的科研特点和导师的实际需求,每位导师都应该招收一定比例的学术型和专业型学位学生。高校管理部门在招生工作开始前明确每位导师录取推免生与统考生的名额、学术型与专业型学位学生的名额,用导师个体名额的比例影响高校招生的整体比例,以保证全局数量的平衡。

3.加强推免接收过程的流程化、公开化和监管力度

推免制度和接收工作虽已实施多年,但除了管理部门的一线工作人员外,教师群体其实对于具体流程并不了解。因此,推免接收工作的复杂性仍需多方理解配合,通过适当的宣传方式,加强高校、导师、推免生等利益相关者对工作的了解和认同。自2021年起,推免接收高校的操作起始时间由以往的凌晨1点推后至中午12点,虽然这个变化给接收高校预留了缓冲时间,但在系统开放后,依然存在大量学生积压、接收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在政策把控、具体操作、处理突发事件等环节需要多人协同工作,以避免因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时间的紧迫性带来的问题。建议高校梳理推免接收工作流程,建立全流程公开的约束机制,制订突发情况预案;成立由相关领导牵头的“推免接收工作小组”,各成员承担不同的工作内容,如操作推免服务系统、实时记录整理接收数据、处理突发情况,在必要时与导师学生沟通对接,以确保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安排专门的工作场地,从公平性考虑,要求工作人员不得带手机入内。加强推免接收工作的监管力度,建立规范的流程监督体系,请相关部门在工作现场坐镇,深入了解推免接收工作的实施情况,确保全流程公平公正,最大程度保证推免接收工作的顺利公平开展,以此带动其他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序进行。

结  语

提高录取生源质量是研究生推免接收和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其最终目的是助力学科建设和高校的全面发展。面对数量巨大的考生,虽然高校在实践中有一些矛盾和问题,无法兼顾每一个方面,但只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录取机制,就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推免录取以及其他各项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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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楠、石佳佳、段学超: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李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责任编辑: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