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新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消除各类校园安全隐患,保障春季开学安全有序,2月7日,渭南市教育局成立六个专项督查组,由局副县级领导任组长,各科室参与,以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分别深入各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并听取工作意见建议。

过程中,督查组成员深入教室、餐厅、宿舍、运动场等重点场所,围绕消防、食品、设施安全等方面逐项对照查验,详细了解开学后校园疫情防控、公共卫生、校园安全、高考综合改革、“双减”“三名+”建设、“清廉学校”建设及教育领域专项治理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现场反馈并指导整改,督促各区县、学校做好春季学期各项工作。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春季开学工作要求,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及学校提出明确要求:督查组在充分肯定各方面工作的同时,提出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校园安全工作的必要性和极端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切实抓好校园安全常规管理。二是要严格按照《渭南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考核评价细则》全方位、多角度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查严管严防,坚决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要扎实做好校车和交通安全工作。要配合交警部门严格审核校车和驾驶员的资质,严防车辆带病行驶。加强对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拒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更不能乘坐“三无”车辆,坚决不允许学生驾驶机动车辆。四是要全面联合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校园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工作,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五是要认真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开展疫情后师生身心健康的关心关怀工作,组织适当强度的体育运动,加大心理健康教育,举办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活跃学习气氛,坚定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信心。

责任编辑:刘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