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的难题之一,就是如何处理好课程教学和课后服务的关系,即下午三点半之前和下午三点半之后的学校教育。

下午三点半之前,学校开展国家规定的课程教学,有具体的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教材,教师队伍、教学资源和评价标准相对来说比较健全。而下午三点半之后,是当前各地开展的课后服务。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差异巨大。有的地方课后服务主要是由教师看管学生完成课后作业,有的学校则开展了艺术、体育、科学等多种类型的选修课,还有的学校则把课后服务变成了对课堂教学的补充,按照学生对课堂学习的掌握情况,开设了相应的学科补习和提高课程。

应该说,课程教学、课后服务与校内、校外一样,都是教育的有机整体,都需要整体谋划。关于课后服务,“双减”政策中明确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的多样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二是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学校要制订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三是拓展课后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教育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

应该说,文件的规定是清晰且具体的。但是各地的教育资源和执行力度差距很大,这与各地对课程教学和课后服务各自任务的理解偏差有关。其实,下午三点半前是立德树人,下午三点半之后也是立德树人,目标不能变。要厘清两者的关系,就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分工讲清楚,互补形成整体,不能搞成两张皮。

“双减”实施以来,各地各校课后服务工作做了很多有益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第一,课后服务内容、形式单一。调查发现,很多学校的课后服务是安排学生在原班级内,由本年级或本班任课教师看管,一些绘画课程、书法课程都是在教室内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有限。同时,课后服务班额大、班级数多,且学校有体艺类教学技能的教师占比太小,难以满足学生对音乐、体育、智力拓展和创新等课程的需求。

第二,一线教师负担增大。除日常教学外,教师还需要担负起学生德育、生活、素质教育等工作。很多班主任教师承担了多种职务,下班后也要处理学生的各种相关事务,工作量明显增加,工作时间延长,每天超负荷运转,疲于应付。

第三,课后服务经费来源单一。课后服务作为“准公共产品”,其经费应由政府财政拨款为主,父母合理付费为辅相结合。调查发现,有的地方对于课后托管服务和课后兴趣活动服务基本采用的是服务性收费方式,定价偏高;部分地方则完全由政府买单,但课后服务工作带来的学生管理成本、人事管理成本、后勤管理成本增加,给学校课后服务的运行带来了难度和挑战,导致课后服务因人力、物力、教育服务能力等资源受限,无法完全满足实际需求。

第四,课后服务监管体系缺乏系统性。由于课后服务工作起步不久,还缺乏政府层面的体系完备的质量监测标准,常规化监督评估体系没形成,课后服务工作效果的评价标准不一。

因此,对于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积极探索。笔者认为,可以从打破校园藩篱拓展课程资源、提升学校教师的课程开发能力、技术赋能满足课后服务组织和监管的需要这三方面着手,当然,也需要更好的办学条件加以保障。

责任编辑: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