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西安市日前发布了《西安市职业教育“名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依据《方案》,在2022年3月,西安市首批15所普职“名校+”完成组建;2022年底前,全市中职学校与驻市高职院校广泛开展“3+2”合作办学,实现全覆盖。此举旨在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推动全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根据《方案》,西安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市域高等职业院校将以“优质高中+中职”“中职+高职”“中职+中职”“中职+基地”4大类别组建职业教育“名校+”,通过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一长多校、合作学校、校企融合5种组建模式促进“+校”教学质量提升。

《方案》明确,今年西安市将建设5~7个市级“名校+”(中职)。市、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加大对职校“+校”的投入,切实加强辖区职校“+校”的基础办学条件及设施设备、部室、场馆等建设,彻底改变职校校容校貌,大力推进提质培优,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名校+”统筹管理教育教学活动,构建教育教学工作机制,做好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备课教研、教学进度、教育活动、教师培训。区县教育局制定质量监测指标评价体系,对“名校”和“+校”的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实现全程监测、定期监测、诊断、评价,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方案》指出,各区县(开发区)统筹做好职校“名校+”队伍配备。推行职校校长职级制和目标责任制,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动态管理。对跨区域、跨体制的“名校+”,校长一般由学校举办者聘任,副校长及中层干部试行“双校任职”,实行一体化管理。派驻任职一般不低于3年。全面推进中职教育“名校长+”,2022年组建市级中职教育“名校长+”共同体5个。

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授权“名校+”校长统筹管理“名校+”教师,由校长根据实际工作和学校发展需要,“名校”“+校”合理调配交流基础课带课教师,比例不低于20%。特别是将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均衡安排到“名校+”内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任教,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同步提升。实施体音美等紧缺学科教师“走课制”。建立同步绩效考核办法,强化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互派教师享受教师交流补助政策。今年组建市级职业教育“名师+”共同体5个、区县级和校级职业教育“名师+”共同体15个。

在教师编制方面,《方案》要求采取互补余缺的方式,适当增加“名校”教师编制和中高级岗位比例。对职业学校“名校+”教师交流纳入全市“名校+”管理范畴,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中享受同等待遇。对交流3年以上(含3年)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在不突破领导职数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名校”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职数;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名校”校长给予一定倾斜。

西安市教育局将“+校”发展、提升成效作为考核重点,从办学条件、管理团队、教师队伍、教学质量、生源增加等方面,综合考核“名校+”工作成效。考核结果作为对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张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