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在京发布的全国“双减”成效调查报告显示,“双减”进一步落地仍面临挑战。比如,60.3%的受访教师认为开展课后服务后工作量加大,70.9%的受访教师呼吁减轻非教学负担。报告指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尚未健全。

“双减”政策之下,课后服务“全覆盖”确实带来教师在校时间延长、负担加重的新问题。此前,教育部就曾提出,要在“全覆盖、广参与”基本实现的基础上,注重“强保障、上水平”,确保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到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统筹利用科普、文化、体育等方面社会资源,进一步增强课后服务有效性、吸引力。

建立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对于高质量开展课后服务至关重要。但目前看来,由于对课后服务的认识不同,各地对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的落实力度也有所不同。有关调查显示,12.7%的受访学校反映,课后服务教师补贴没有任何经费保障,涉及73个县(市区),占34.2%;19.5%的受访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未收到报酬。

出现这一问题,主要原因是这些地方把课后服务视为教师的“正常工作”,不但不给教师报酬,还把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纳入绩效考核。这显然是对课后服务的错误认识。必须明确,课后服务是教师的额外、加班工作,教师有权不参加课后服务,参加课后服务要获得相应的加班报酬。

课后服务本来就是因为“双减”新增的服务,如果把这作为教师的“正常工作”,必然出现背离“双减”初衷的结果,一方面,教师负担加重,不但严重影响教师的休息时间,还分散教育教学精力,教师负担加重,何来学生减负?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地方推进“双减”,存在把此前由社会与家庭承担的教育责任都加在学校、教师身上的倾向。

另一方面,课后服务主要是“基本看护+兴趣拓展”,仅仅依靠学校教师的力量,无法为学生开设丰富多彩的艺术、体育、科技、素养拓展课程与活动。课后服务将逐渐演变为学科补课,增加学生负担。

把课后服务定位为额外服务,也就意味着教师、学生参加课后服务,都有自主选择权。以此为出发点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就顺理成章。

首先,应该测算课后服务的成本支出,按成本支出保障经费,本校教师和校外教师参加课后服务应一视同仁,按参加课时获得加班费。本校教师不参加,也不影响课后服务,用这笔费用聘请校外专业人士、退休教师即可。

其次,充分的经费保障,可让课后服务变得更灵活与丰富,甚至可直接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课后服务,由专家委员会与家长委员会参与遴选服务机构,并监督、评价课后服务的质量。

最后,从坚持课后服务的公益性,不增加家庭的教育支出负担出发,课后服务的经费应该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保障。对于财政实力薄弱的地区,可通过加强省级财政统筹与转移支付的方式,解决经费保障问题。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责任编辑:张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