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县域义务教育实现了从“两基”达标到“基本均衡”的宏伟目标,其间离不开全省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强力督政和保驾护航。目前,陕西省已踏上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征程。面对新目标新使命,教育督导部门将继续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主动扛在肩上,进一步发挥教育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的独特作用,督促指导市、县级人民政府持续加大教育投入、配足教育资源、补齐短板弱项,为陕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谱写新篇章。


一、2021年省级督导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成效明显

(一)全面部署,全域启动。2019年陕西省提前一年实现了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标任务后,立即启动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并于2020年12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评估现场推进会。2021年以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采取得力措施,强力推进,全省呈现出你追我赶的蓬勃发展之势。一是积极指导各市制订创建工作规划图。目前,全省各市、县均已制订印发了创建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71个县(区)召开了动员部署会。二是各市、县(区)政府行动迅速,超前部署,认真谋划,大胆实践。西安市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列入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拿出1.4亿元专项经费支持率先创建的新城、阎良和高陵3区;渭南市结合“教育强市”建设,对有创建优质均衡任务的县(区)实行“周通报,月检查,季考核”;宝鸡市采取“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奖励政策;汉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力亲为,挂牌督战,按照“五年任务三年完成”的目标,明确到2023年底市域11个县(区)全部达到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标准。全省其他各市均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了认真谋局、布局、破局、开局,真正形成了全域启动、竞相推进的生动局面。

(二)逐县督导,大力推动。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制订了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根据各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2021年对10个设区市的22个县(区)逐县逐校开展过程性督导,对全省各地义务教育的基本状况、发展程度、政府的努力程度和工作难度进行了全面摸底。督导评估前,组织专家研讨培训指标体系,统一检查尺度,确定县(区)和学校观测点、工作流程、工作量表、反馈报告模板、课堂记录单、调查问卷、工作日程等。过程性督导实行两个“全覆盖”(覆盖创建县每所义务教育段学校,覆盖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共督导检查义务段中小学校710所(含教学点),听课3034节,走访干部群众和教师10445人,查看功能部室12379个,查阅档案资料41099份,检查教师教案和听评课记录9089本,检查学生作业18276本,进行师生问卷12640份,逐县形成总体反馈报告和学校分报告。2021年对汉中市略阳、佛坪、留坝三县率先进行了省级评估验收,为陕西省申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建立台账,跟踪问效。省级督导评估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依据国家评估标准从严从实查找问题短板,帮助县(区)对标查漏、建立问题清单,对标补缺、达到以评促建目的。2021年过程督导的22个县(区)中,省教督办共查找问题3530个(其中学校问题3422个,涉教部门108个)。省教督办逐一向受检市、县反馈督导意见,指导他们对标制订整改方案,逐县逐校逐项建立问题台账,制订整改措施逐一销号。目前,所有过程督导的县(区)均报送了整改报告,为压实创建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纳入市县政府履职考核,制订了《陕西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促使督导工作“长牙齿”,为创建工作跟踪问效发挥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构建体系,精准监测。按照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和促进发展的原则,建成覆盖“省、市、县、校”的全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信息化系统。通过数据监测和精准分析,从差异系数、均衡水平、发展水平、缺项统计和指标达成5个维度,每年对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巩固及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监测并分县、逐项呈现,以便各地精准对标。已连续两年向全省发布《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年度报告》,引导各地切实重视和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科学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五)点面结合,一体推进。为真正体现全域启动、全面推进的工作目标,陕西省采取两手抓、两推进的工作举措:一手抓先期列入创建工作县的整体推进,一手抓列入后期创建县的校点建设,推进后期创建县也能提早部署和行动,达到县县有任务、年年有提升的目的。印发了《陕西省关于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达标监测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开展义务教育段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达标监测工作,2021年各地达标学校占比不低于10%,2022年不低于25%。2021年监测认定达标学校867所,占全省义务教育段学校总数的11.3%。督促各地遵循“点面结合、以校促县、分批提升”的要求,由“校校达标”实现“整县达标”进而实现全省达标。

(六)强化质量,开展试测。按照优质均衡创建“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的要求,省教督办印发了陕西省评估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委托省评估监测中心、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省教育学会等,制订工作规程、研发监测工具,学科试测工作推进有序,第一轮省级监测即将启动,为申报国家评估工作做好了前期准备。

(七)改进作风,阳光督导。省教督办印发了《陕西省教育督导工作纪律的通知》,在督导过程中,邀请驻厅纪检组派员跟踪监督指导,组织专家和受检单位分别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工作中不搞层层陪同,不超标准接待。将优质均衡过程督导与“双减”“五项管理”“教育经费政策落实”“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等专项督导工作有机融合,切实减轻了基层的工作负担。

二、必须重视在创建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县(区)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个别县(区)领导班子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支持力度不够;个别县(区)对创建工作目标不明、底子不清,有的盲目冒进,有的消极观望;个别县(区)对创建工作的指标体系不了解,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配合程度不高,压力传导不够,造成工作推进慢;个别县(区)对创建工作指导不够,标准要求不高,导致工作成效不大。

二是有的学校资源配置存在诸多薄弱环节。有的师资配比不达标。一些学校的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不同程度存在短缺,有的多为兼职教师。有的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达标。有的功能部室不达标,一些学校的网络多媒体教室、音乐、美术专用教室的数量与面积配备不足,设备陈旧、使用率不高。有的存在大班额与大校额问题,一些县(区)不同程度存在超标准班额问题,县城和中心城区人口密集区域存在大校额问题。

三是在规范管理质量提升方面有待加强。有的学校存在未开齐开足课程,特别是体音美与劳动实践课程。有的学校教师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不够熟练。有的学校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不足等,均需下功夫予以改进。

三、下一步仍需强化教育督导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一是要压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督促各级政府继续加大对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经费投入和教师编制的支持力度,力争出台奖补措施,充分调动创建县区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的督导力度。督促各市、县(区)包括开发区分阶段推进,让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相关学校全面掌握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做到年年有目标、县县有任务、校校有提升。

三是要继续实施过程性督导。省教督办要加强对创建县(区)的过程督导,继续深入创建县(区),跟踪指导,及早发现问题,提前介入指导,实施跟踪问效,督促市、县(区)尽早达标。市县一级督导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过程督导问题整改,定期上报进度,确保创建工作进展及质量。

四是要大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等做好宣传,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是要进一步强化督导结果运用。要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暨市、县党政领导履行教育主体责任督导考核范围,落实好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及陕西省教育督导问责细则,强化督导结果的运用,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陕西省政府教育总督学 王恒斌

责任编辑:张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