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通过高考为高等学校选拔新生的方式,虽然存在一定的弊端,但在选拔优秀学生进入高校进一步深造的公平性、权威性,考试科目、内容的确定,目标定位等方面还是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我们国家对于人才的要求和培养的目标也发生了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对基础教育的改革不断深化,因此,2017年国家颁布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各学科课标第一次将学科核心素养的培育目标及要求写入了课标,第一次将学业质量标准写入了课标,并且特别强调了高考的学业质量要求,这就为新高考的命题提供了要求和依据。课标的落地,也为与新课标对应的新教材编写提供了要求和依据,这就标志着新一轮反映新课标精神,体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新的育人目标打好了基础。因此,新高考于2017年正式启动,其显著特点是:一是更加关注学生的个性和自主性,在考试方式上由文理两大类改革为十几类甚至二三十类;二是打破围绕高考大纲命题的框框,而要求逐步过渡到以学科的新课程标准要求作为命题依据;三是逐步要求以考查学生学科核心素养养成为考查核心;四是招生时严格实行两依据一参考和平行自愿录取规则。

新高考改革政策的全面落实,将逐步改变传统的育人模式和人才分布布局,目的就是培养具有个性化能力的人才,改革之路需要更漫长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才能够找到更符合教育教学实际和体现改革精神的最佳方案。通过新高考改革,让考试变得更加人性化,更利于学生个性的张扬,使学校教育更有利于培养个性化人才,使学校的各科教师特长得以发挥,从而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和育人潜能。通过对高考方式方法的改革,尽量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局限。新高考改革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不仅仅是教育部门的政策落实,也并不单纯是家长和学校要关注的问题,而是要让社会各界都要参与新高考政策的落实,这样才能更深层次地深入到人们的思想和观念中,让传统形式的高考发生改变,使新高考改革顺利实施。

总体来说,本次新高考改革的宏观目标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2021年是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同步推进的一年。21个省份高考综合改革启动实施,意味着更多的学生能够享受到更加多元的考试选择,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的机会。结合全国兄弟省市前期的新高考改革实践及经验,估计陕西省会以三个有利于为依据,参照第三、第四批进入新高考省份的方案。

方案如下:

1.高考科目设置:“3+1+2”模式

普通高考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不分文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2门。

2.高考成绩构成

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六门课,每门原始分满分100分,成绩依据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3.等级转换赋分办法

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六门课,原始分满分各为1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每科在转换时,以20分作为等级转换分的赋分起点,等级转换分满分为100分。每科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15%、35%、35%、13%和2%。将A至E等5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100~86分、85~66分、65~46分、45~31分和30~20分五个分数区间,得出考生的等级转换分。

4.考试安排、时间与次数

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考试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择性科目考试统一在每年6月份举行。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考试统一在每年6月份和12月份举行,实行“一年两考”。

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仅限当年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仅限当年有效。考生若再次参加高考,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可更换。

高中分设两类考试: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次考试分开进行,合格性考试涵盖国家课程方案中设定的14个科目,由省和市分别具体组织,是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等级性考试是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由学生自主按规定确定选择3门参加考试,由省统一组织考试,3科成绩要计入高考。选考科目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时间由省教育厅根据国家高中课程设置方案统一确定。合格性考试14个科目分散在高中三年中,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随结随考,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高二年级3个科目,高三年级9个科目,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各科目具体时间安排另文确定)。合格性考试每科目考一次,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5.选考科目要求

高校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6.高校招生录取模式

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以普通本科招生为主。2021年起,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本科招生:“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院校专业组就是院校将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合成一个组,考生的选考科目符合院校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即可报考。每个院校每个专业组的选考科目是什么,由招生院校提前向社会公布。

专科招生: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7.招生录取机制:两依据、一参考

普通高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考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两依据:依据一,统一高考成绩。依据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校针对新高考改革的应对策略。一是做好政策、目标、保障以及特色梳理,作到认真研究,提前布局。二是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指导机构,学校都要建立“新高考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高考的战略规划和落地实施,同时,建立导师制和学术委员会。三是要统一思想,学校领导班子必须全程参与新高考战略决策的制定和实施,确保形成合力,学科教师必须明确各自角色与作用,对于学生家长,必须统一家长的认识,缓解家长的焦虑。四是制订方案与工作流程图,在详细了解本省方案的基础上,展开广泛而深入的讨论,由相关部门制订详细规划。五是各区县教育局要统筹区域资源,尽量满足学生多项的自主选择,作好指导、引领、统筹和保障工作。

(作者系陕西省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张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