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公安队伍是我国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更全面地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公安法治人才。作为公安法治人才的第一培养地,公安院校应主动结合公安法治人才培养的特点,科学构建课程体系,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融入教育教学之中,努力培养高素质公安法治人才,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关键词]公安院校 法治人才 培养


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确定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公安队伍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是我国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就必须加强公安法治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造就公安法治人才。公安院校是培养公安法治人才的摇篮,新形势下应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探索和创新公安法治人才培养路径,为公安队伍输送更多和更优秀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更坚实的人才支撑。

公安院校法治人才培养的必要性

公安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的重任,是我国重要的执法机关。在依法治国时代背景下,公安队伍作为我国执法的中坚力量,在执法的每一个环节都应当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然而,当前我国公安民警法律素养相对不高,公安队伍急需大批法治人才。在此形势下,公安院校培养和造就高素质法治人才势在必行且意义重大。

1.推进公安法治队伍建设的必然选择

我国推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改革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以来,公安院校为公安队伍输送的公安专门人才越来越多,成为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要渠道。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已成为公安队伍建设的源头。因此,要在依法治国实践中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公安法治队伍建设,公安院校一定要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为公安队伍造就和输送更多政治素质硬、执法能力强的符合新时代法治工作需要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2.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举措

公安部在2015年《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明确指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建设法治公安,提升公安队伍执法水平。2019年5月,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进一步强调要以全面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要深化公安改革,建设法治公安就需要大批的公安法治人才。而公安院校是培养公安法治人才的主阵地,加强公安院校法治人才培养,有利于促进法治公安建设,深化公安改革。

公安院校法治人才培养的“公安”特色

公安院校法治教育是法治人才培养的关键。而公安院校法治教育具有公安教育与一般法治教育的双重属性。与其他院校法治人才培养相比,公安院校法治人才培养应结合公安教育特性,即突出“公安”特色。

1.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为目标

我国公安院校行业特色办学理念较为突出,主要以培养专门的公安人才为目标,其培养的公安法治人才主要是为公安事业服务的,属于公安领域的应用型人才。此外,我国当前处于各种社会矛盾交织的转型期,公安机关面临的各种违法犯罪愈发严峻复杂,越来越多的公安工作要求公安民警“一警多能”,具备综合和跨界执法能力,公安机关需要更多的复合型法治人才。因此,公安院校法治人才培养应以公安工作实际需要为导向,以培养公安行业所需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法治人才为目标。

2.突出培养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对党忠诚,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所致训词中对人民警察提出的第一位要求,是我国人民警察的建警之魂。公安队伍只有做到对党绝对忠诚,才能更好地履行执法职责。培育和锻造学生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铸牢忠诚警魂,是公安院校培养法治人才的应有之义,也是公安特色的重要体现。公安院校应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将忠诚意识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起来,教育广大学生始终听党指挥,确保公安队伍对党绝对忠诚。

3.着力培养打击违法犯罪的实战能力

2015年印发的《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公安院校要坚持突出专业、贴近实战,着力培养学生的警务实战能力。面向实战、服务实战、推行实战化教学已成为公安院校教育教学发展的必然趋势。近年来,虽然我国社会治安形势逐渐好转,但各类新型违法犯罪层出不穷,给公安工作带来了新挑战。公安队伍作为建设法治中国的生力军,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自己打击违法犯罪的实战能力。当前,全面推进实战化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学生打击违法犯罪的警务实战能力,已成为公安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目标,这也是公安院校培养法治人才的突出特点。

公安院校法治人才培养路径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公安院校也应积极主动融入新时代法治实践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公安特色,积极探索和创新公安法治人才培养路径,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公安法治人才。

1.科学构建课程体系,完善育人载体

课程体系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是公安院校培养法治人才的关键。公安院校在设置课程体系时须充分考虑“公安”特色,与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具体而言,在课程设置、课程体系构建之时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以警察职业能力为导向,突出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

警察职业能力是指警察将所学知识、技能等在警察职业活动或情境中进行类化迁移与整合所形成的完成警务工作的综合能力。警察职业能力的提升离不开大量的知识储备。而这些知识主要源于对公安院校所开设课程的学习。因此,公安院校在构建课程体系特别是设置法学课程时,应对所在地方公安机关人才需求、公安警种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等方面进行调研、分析,以适应地方公安工作的需要为目标,以警察职业能力为导向,积极开发以应用性与实践性为特色的课程,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2)合理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构建滋养政治灵魂的课程体系

公安队伍具有较强的政治属性,公安法治人才必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而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筑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灵魂,就必须合理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构建能够滋养政治灵魂的课程体系,将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作为培养学生政治品格的主阵地,引导学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政治理论内植于心里,进而外化于具体实践之中。

(3)以专业课程为支撑,优化法学课程设置

公安院校大多将课程划分为通识课、专业课、素质拓展课、实践教学课等,法学课程置于专业课程之下。在设置专业课程时主要根据具体专业对应的公安一线各警种执法岗位初任警察的职业能力和典型工作任务,遵循认知学习和人才培养规律,构建以“教、学、练、战一体化”为主线,以基础模块、职业模块(或核心模块)和拓展模块为主干的专业课程体系。法学课程只是基础模块的一部分课程,旨在培养学生掌握与公安专业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当前,公安院校所设置的法学课程,课时量相对较少,授课内容也比较浅显。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违法犯罪案件愈发复杂多变,给公安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浅显的法律知识已不能满足复杂的执法工作需要。因此,公安院校应在合理设置专业课程的基础上优化法学课程设置,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根本保障。

(4)注重课程思政,构建育人和育才相统一的课程体系

2020年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明确指出,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战略举措,要求高校将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建设全过程,作为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核准和教案评价的重要内容。对于法学类专业课程,要培育学生德法兼修的专业素养。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要建设“德才兼备”的法治工作队伍。公安院校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才兼备的公安法治人才,就必须把课程思政融入法学课程设置之中,构建育人和育才相统一的课程体系。

2.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创新育人方式

警察是一个风险高、实践性强的职业。公安民警特别是在执法一线的基层公安民警面临的都是具体的实战问题,公安院校毕业生绝大多数将走上基层公安执法岗位。因此,公安院校必须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全面推进实战化教学,创新育人方式,努力培养具备较强实战能力的公安法治人才,以满足公安工作实战需要。

(1)科学设置实践教学内容,丰富法治实践知识

公安法治人才不仅要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还应具有足够的法治实践知识。在全面推进实战化教学改革背景下,公安院校也越来越重视实践教学内容的设置。当前,公安院校法学课程几乎都设置了实践教学模块,只是不同院校、不同专业课时设置和具体教学内容不完全相同。新形势下,公安院校应重新审视法学课程实践教学设置。一方面,因为法学课程所涉及的法律知识非常多,而公安院校法学课程课时设置却相对较少,相应的实践教学课时也就不多,而且有的课程如刑法学课程,其知识量相对较多,要在有限的课时内将理论知识讲授完都是一大挑战,因而对于刑法学课程的实践教学许多教师是有心无力,这也就导致实践教学往往形同虚设。因此,必须合理设置法学课程的课时,适当提高实践教学比重或学分比例,将实践教学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在相对较少的课时内实现实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的设置成为关键。笔者认为在设置实践教学内容时,应坚持以“警务实战有所呼、公安教育必有应”为原则,以执法岗位实战工作需求为导向。具体而言,就是将执法一线实践中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例及执法实务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基本素材,结合相关法律知识精心设计实践教学内容。

(2)创新实践教学方法,培养法治思维

公安法治人才必须具备法治思维。公安院校培养和训练学生的法治思维方式,最为直接和有效的途径就是创新实践教学方法:一是创新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法学教学中最常用的一种模拟实践的教学方法,它能够将传统的“重教轻学”的教学模式变成“启发式”教学模式,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实践活动。不过在实践中教师多以案例、讲评等方式进行,学生参与度有限,不能有效训练学生的法治思维方式。要有效开展案例教学,一方面应根据各专业学生的职业岗位需求,选择难易适中的具有代表性的真实案例作为案例教学素材;另一方面教师可以充分利用网络教学平台、信息化教学技术手段,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创新案例教学法。二是创新执法情景模拟教学法。情景模拟教学法是美国心理学家茨霍恩等创建的以提高实务技能为核心的教学方法,在公安法学教学中采用情景模拟教学法设计公安民警执法实战场景,引导学生进入其中模拟各种执法行动,这不仅能提升学生解决执法中出现的不同问题,还能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方式。当前情景模拟教学法在公安院校实战化教学改革中备受青睐,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重训练执法技巧,不能全面地关注学生的具体表现,等等。因此,公安院校应改变传统和单一的课堂情景模拟教学,积极创新教学实施方式,在内容上既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执法技能,也要重视引导学生掌握执法程序和执法依据;在实施方式上可以将执法情景模拟教学与一些法律实务操作软件结合起来,以使每一位学生都能有效地参与模拟训练,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与不同情景的实战演练,多方面训练自己的法治思维,进而更熟悉法律运用和深入理解法治公安。

(3)加强校局合作,培养法治实操能力

培养公安法治人才应强化学生的警务法治实操能力培养,这需要加强校局合作,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顶岗实践教学。近年来,各地公安院校纷纷与当地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校局合作,为学生创建实践教学基地,使学生能深入实践,直面执法实战。具体的实施方式主要是在学生寒暑假和毕业实习时,将其安排到具体的执法岗位,由专业教师和公安民警共同指导学生参与办理真实案例,使学生从中学习实践知识,提升学生的实操能力。但是由于实习时间短、缺乏专业带队教师、民警工作繁忙等原因,实践教学有时往往流于形式。鉴于此,公安院校有必要进一步加强校局合作,建立协同育人长效机制,具体是:一方面公安院校应积极争取省级公安机关的支持,在其统筹协调下,制定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合作培养公安法治人才的制度措施,通过职责划分、考核、奖惩等机制,调动公安机关参与协同育人的积极性,实现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共管,将协同育人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公安院校要进一步完善学生顶岗实习制度,将正常的学期与寒暑假和毕业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常态化实习机制,并安排专门的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带队,同时要与实习单位加强联系,共同帮助学生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以达到实践教学开展有效,学生实习质量有保障。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夯实育人根基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教师队伍素质直接关系到人才的培养质量。培养公安法治人才教师是关键。因此,公安院校还应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夯实育人根基。

(1)强化教师理想信念教育

教师是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是立德树人的主要力量和根本依靠。公安院校教师应充分发挥立德树人根本职能,培养和塑造德才兼备的公安人才。当前,公安院校广大教师主流是积极向上的,但也有一部分思想认识不到位、理想信念不坚定,从而影响了立德树人任务的落实。因此,要强化教师理想信念教育,使教师充分发挥立德树人根本职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体是:一方面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将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而培育和坚定教师高尚的理想信念。另一方面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追求和践行高尚的道德情操,使其立足本职岗位,以德施教,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以实际行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加强“双师型”法学教师队伍建设

打造一支理论素养高、实践教学能力强的“双师型”法学教师队伍,这是培养高素质公安法治人才的基础和保障。当前,公安院校法学教师虽理论素养普遍较高,但实践教学能力却有待提高。因此,建设“双师型”法学专业教师队伍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一是建立专业教师实践锻炼长效机制。教师只有深入实践丰富自己的实战经验,才能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进而提升自己的实践教学能力。公安院校应多鼓励法学专业教师积极深入实践,同时为法学专业教师实践锻炼提供平台和制度保障。如充分利用校局合作平台与公安机关建立教师实践锻炼长效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实践锻炼评价、考核机制,等等。二是加强教官制度建设。公安院校教官制度是指公安院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从公安院校、公安实战部门及其他行业部门中选拔、聘请专业技能精湛、实战技能丰富的专家承担学院实战操作训练任务的制度。公安院校可以加强教官制度建设,在聘请兼职教官的同时积极引进驻校教官,完善教官聘任、考核、激励等具体制度,选拔、聘请优秀的公安法治实战教官,充实“双师型”法学教师队伍。三是积极打造“双师型”法学教学团队。团队式教学可以有效整合教学师资,实现优势互补,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公安院校应高度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将教学团队建设作为“双师型”法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培养优秀的团队负责人,整合校内外各种教师资源,从专业背景、实战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指导团队建设,并给予政策支持。

(3)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良好的管理制度能更好地激发教师的工作潜力和热情。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公安院校不同于普通高校,办学的行政属性较强,教师具有“警察与高校教师”双重身份,且有的教师是公务员编制,有的教师是事业编制。因此,公安院校应综合考虑教师的双重身份、公务员管理制度、事业单位管理制度、高校教师管理模式等因素,探索符合公安院校特色的人事管理制度,激发教师工作热情,以最大限度地开发教学资源,优化公安法治人才培养。首先,完善专业教师聘任制度,根据师生比按需引进高素质专业教师,建立一支学历、年龄、职称等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师队伍。其次,结合教师的双重身份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级待遇、绩效考核等制度,促使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最后,建立高水平领军人才培养、考核及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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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陕西西安

责任编辑:张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