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音乐表演专业具有鲜明的实操性特征,设置实践教学项目和培养学生实操能力成为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的基本任务。文章在简要阐述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实践教学方式的基础上,系统总结出实践教学面临的问题,据此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以指导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实践教学改革工作,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增强学生音乐表演实操能力。

[关键词] 高职院校 音乐表演专业 实践教学改革

高职院校不仅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需求的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任务。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具有鲜明的实操性、应用性特征,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导向下,进一步凸显出了实践教学的重要意义。目前,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普遍开展了实践教学活动,但也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教师需要秉持动态创新理念来审视实践教学方式,总结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推动实践教学工作持续创新与发展。

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实践教学的方式

1.微观层面引入实践教学内容

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主要是使学生掌握音乐表演技能,能够登台表演,无论是音乐理论、曲式结构分析教学,还是民族乐器、管弦乐器、演奏指挥教学,教师都十分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教师在课程教学过程中普遍引入了实践教学内容,诸如音乐理论课鼓励学生搜集作品进一步解读声乐理论,和声、复调课程要求学生能够演奏出特定的声乐效果,曲式课程鼓励学生能够独立分析曲式结构,而民族乐器、管弦乐器课程要求学生能够顺利进行器乐演奏活动。这些课程普遍采用“教师引导、学生训练”的教学方式,使得学生在各种课堂上都能够在教师的指导下迅速进行技能训练活动。这一方面是教师通过实践训练深化了学生的理论知识认知与应用能力,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声乐表演实操能力。

2.中观层面开展实践教学课程

音乐表演考验学生的综合素质,而音乐理论、曲式结构分析、民族乐器、管弦乐器、演奏指挥教学则侧重于培养学生的专项能力。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为了培养学生的登台表演能力,普遍在大二学年和大三学年开设了实践教学课程,一些学校设置了民族乐器二胡表演课程、民族乐器琵琶表演课、阮族合奏课、弹拨乐合奏课、吹打乐合奏课、民族乐器合奏课等;也有一些学校设置了民族乐器表演课(一)、民族乐器表演课(二)之类的实践教学模块。这些实践课程均引入了具体的器乐作品。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独立自主地进行器乐作品分析、训练与表演活动,这有力地培养了学生独立的作品分析与演奏能力。部分实践教学课程甚至还组织了器乐表演晚会、器乐竞赛活动等,以激发学生训练和表演器乐作品的积极性,并由此进一步强化和丰富学生登台表演的经验和能力。

3.宏观层面进行校外实习活动

音乐表演课堂教学乃至于校内组织的各种登台表演活动与社会工作环境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高职院校声乐表演专业还应多借助校企合作平台、实习基地建设、自主实习环节等,在大四学年组织学生进入企业,进入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参与具体的音乐表演。学校要为学生安排具体的指导教师,并要求学生详细记录实习过程,作好实习报告,甚至还可以设置一定数量的学分,学生在完成实习工作并符合实习要求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最终顺利毕业。这是高职院校声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通过在具体音乐表演工作岗位中实习实训的方式,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学生的音乐表演实践能力;另一方面为学生以后走出校门进入社会搭建“桥梁”,使学生能找到更为合适的工作,然后快速适应和进入工作状态。

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1.实践内容教学要求低

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各类课程安排实践教学内容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实践操作来巩固学生的理论知识,增强学生的音乐表演实践能力。然而笔者走访调查发现,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开展的实践教学内容普遍存在着教学要求低的问题。一是课程教师引入的一些简单化、初级性的实践案例,很难达到巩固理论知识和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教学目的;二是课程教师对于学生实践表现要求比较宽松,往往是浅尝辄止,很少严格要求学生高质量地完成实践项目;三是音乐表演课程中的实践教学内容往往是围绕着单一知识点进行的,无法对课程教学中多样化的知识点进行更全面的覆盖和更为综合的应用。以上这些导致学生只掌握了一些碎片化的实践技能,既无法形成对多元知识的关联认知与记忆,也无法在具体音乐表演中进行整合应用。

2.实践课程缺乏系统性

实践课程是在分门别类的音乐理论、曲式结构分析、民族乐器、管弦乐器、演奏指挥课程之外安排的一类音乐表演综合实践课程,目的是培养学生对于不同类型音乐表演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当前,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的综合实践课程面临的突出问题是缺乏系统性,也就是各个实践课程或者是实践教学模块往往是相互隔离的,一方面在实践教学内容上缺乏关联性,导致学生只掌握了碎片化的音乐表演知识,无法对音乐表演理论与技能形成融会贯通的认知效果和应用能力;另一方面实践课程主要集中在大二学年和大三学年,缺乏与各学期所设置的音乐表演课程的关联性,且实践课程之间缺乏层层递减的难易度与内容结构联系,这造成学生面临着技能训练与应用障碍,降低了学生的实践训练效率。

3.校外实践多流于形式

校外实践是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很多高职院校都制定有详细的校外实践制度、保障措施与督促方法。然而笔者走访调查发现,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校外实践还存在着流于形式的问题。很多学生选择自主实践的方式,但这些学生实际上并没有进入相关的实践单位参与实践,仅仅是盖了一个“公章”,拿到了一份实践证明。尤其是部分学生所选择的实践单位与个人的音乐表演专业毫无联系,提交的实习报告却通过了学院的审核,获得了相应的学分。一些学生虽然进入校企合作单位参与了实践,但主要是做一些整理材料、辅助服务等方面的基础性工作,变成了廉价的劳动力。由于学生的实践与他们的音乐表演专业关系不大,无法实现巩固学生专业知识和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目标,而且还会导致学生失去实践兴趣,出现半途而废的现象。

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方案

1.引入项目式实践教学法

当前,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课内实践教学工作之所以存在着教学要求低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教师引入的实践教学内容碎片化,导致其统领的知识点有限,教学过程浅尝辄止,很快转移到对其他知识点的教学。因此,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教师可以结合课程教学目标、内容和计划,引入项目式实践教学法,即在课前选择一个具体的音乐作品项目,将每一节课的理论教学内容引入到对音乐作品的解读、训练与表演活动之中,随着音乐理论教学内容的逐步深入,对于作品项目的解读与训练也不断深化。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一方面能够保证单个实践教学项目对于课程知识点的全面覆盖,避免出现理论教学缺陷;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教师对于项目教学方案的重视程度,基于提高理论教学质量和培养学生实操能力的目的而深入和系统地引导学生解读、训练和表演音乐作品,避免课内实践教学浅尝辄止问题的产生。

2.建构整合实践课程体系

声乐表演实践教学内容表现出明显的关联性、层次性特征,高职院校教师需要结合各学期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和具体情况,建构起整合性的实践课程体系。笔者结合个人教学经验,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大都具有一定的器乐演奏技能基础,他们进入学校后的第一个学期主要是进行声乐基础理论、器乐基本技巧的学习,因此可以在第一个学期安排器乐演奏课(一)的实践课程模块,培养学生分析、训练和演奏二胡、琵琶、古筝、阮之类的传统器乐作品。学生在第二个学期开始进行更加专业的音乐理论、曲式结构分析的学习活动,因此可以在第二个学期安排器乐演奏课(二)的实践教学模块,培养学生另外一种传统乐器演奏能力。学生在第三个学期主要是学习不同器乐之间的合奏,因此可以在第三个学期安排器乐演奏课(三)的实践教学模块,培养学生传统乐器合奏能力。第四个学期安排的器乐演奏课(四)的实践教学模块仍然以合奏教学为主。将实践课程贯穿于学生专业学习的始终,既巩固了学生各个学期的学习内容,同时也层层递进地培养了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

3.开展校外定向实践活动

校外实践是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课程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学生音乐表演实践能力的重要方式,因而要扎实、高效地推进校外实践工作。针对当前校外实践流于形式的问题,文章提出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可以开展校外定向实践活动,也就是尽量减少自主实习方式,根据学生的专业能力和就业取向,将学生分配到校企合作单位、用人单位等,保证学生能够从事与音乐表演专业相关的实践工作。高职院校还应加强与校企合作单位、用人单位的沟通,要求这些企业和单位重视学生实践,为学生提供一些实践效果好的任务,加强对学生的实践指导。高职院校也要为教师分配明确的实践指导学生,要求教师审查学生的实践岗位与任务,定期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学生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处理。高职院校最后还要加强对学生实践报告的审查,避免出现为了应付实践而简略填写内容和随意盖章的现象发生。

结 语

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开展实践教学工作是增强学生专业实践素质和强化学生就业能力的关键举措。目前,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在微观层面引入实践教学内容,在中观层面开展实践教学课程,在宏观层面进行校外实习活动,在取得一定实践教学成果的同时,也面临着实践内容教学要求低,实践课程缺乏系统性,校外实践多流于形式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需要引入项目式实践教学法,建构整合实践课程体系,开展校外定向实践活动,由此提高实践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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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责任编辑: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