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是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制定的规则。《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规定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规则》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规则》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近年来,因教师批评教育学生而导致学生走极端、意外伤亡的事件屡屡发生,很多老师因此怕学生、怕家长、怕媒体,不敢管,也不能管。《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和实施,为老师“撑了腰”,同时也为学生撑开了“保护伞”。教育需要惩戒成为社会共识,当然,也会有人担心,惩戒失当会给学生成长带来深远的不良影响。教育惩戒的“度”到底应该如何把控?

个别自制力、自律性差的学生,老师的苦口婆心对他们不起作用;有时看似合理的惩戒,可能因学生个体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结果等,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梳理细化。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育人,学校、老师、家长、学生是达成这个目的最为密切的纽带。当前,我们在热议教师如何使用惩戒的同时,更要帮助教师处理好日常生活中的几个关系行为。

首先,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切忌简单粗暴,严禁体罚和各种高压措施,更不能放任自流,撒手不管。

学生犯错,轻则训斥责骂,重则拳打脚踢;学生记不住,罚抄几十遍;手机进校,一概销毁;一人犯错,株连全班;前有“范跑跑”,后有“杨不管”。学生违纪,尤其是课堂违纪,有些老师就会惩戒立威;学生没有完成学习任务,老师依纪处罚以儆效尤。但是有些班规,如违反课堂纪律,全班同学打他两巴掌;座位浮动制,成绩好的坐前排,反之调到后排,明显有悖现代教育思想,体罚如果披上了班规的“堂皇外衣”,就会为师生关系埋下隐患。体罚和变相体罚,不仅达不到管理学生的目的,而且简单粗暴,有损学生身心,有时更会导致师生矛盾升级,引发家校冲突。正因为如此,我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当前,部分家长护犊心切,对老师无限苛责,让老师处境如履薄冰。

所以,教师处置顽劣学生的方法力度,就要用心权衡。要消灭压服、减少慑服、鼓励说服、表彰收服、追求心悦诚服。我们支持有理有度、公平公正的惩戒教育,但是侮辱谩骂、嘲笑诽谤、讽刺挖苦、训斥恐吓的软暴力;粗暴蛮横、指使学生互打或教师亲自打人的硬暴力;长时间罚站、罚做高强度、高难度、危险性活动;搞株连处罚、歧视、有失公正的惩戒,很有可能造成学生肉体心灵人格的伤害,严重侵犯到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相关部门已经明令禁止。当然,家长体罚孩子由于没有规则束缚的负担,更没有社会舆论的压力而变得“顺理成章”,实际上,家长体罚孩子也是错误的。

其次, 教师与学生的交往行为需要保持适度距离。

过分的亲密与疏远是师生关系上的两个大忌。曾子曰:“狎甚则相简,庄甚则不亲。”过分亲昵就相互轻视,过分庄重就没有亲切感。教师与学生保持距离要遵循四字原则:一是“亲”,自信、大方、亲和;二是“公”,处事公平、公正;三是“雅”,优雅不俗;四是“度”,不可过分亲近。《美国优秀教师行为守则》第八条写道:“不要和学生过分亲密,但态度要友好,记住自己的目的是尊敬,而不是过于随便。”有一些老师,往往容易走极端。讲改善师生关系,就不分彼此、不分你我;讲师道尊严,便认为教师权威不容挑战。师生交往距离恰当,有利于调动师生双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形成轻松愉快、生动活泼的教育气氛。

国内外有关师生交往过密,进而发生猥亵等情况的案件时有报道,偏远农村、山区、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等问题更为突出。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周密防范的工作机制受到充分肯定。

再次,教师与家长的交往行为应该平等尊重、谦和有礼,沟通合作,家校携手。

教师在与家长的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但是两者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尊重是教师与家长沟通的前提。无论学生家庭贫富、家长社会地位高低,教师要做到不卑不亢,不要因为家长的强能力而格外关照,对孩子关怀备至;也不要因为家长的弱实力而对家长颐指气使,对孩子少了耐性。对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教师要客观分析症结所在,公正评价学生表现和家长的家庭教育,与家长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教师不要动辄就向家长告状,不要当众责备其子女,更不能一味地训斥指责家长。教师尊重了家长,一定也会赢得家长的尊重。

倾听是教师与家长沟通的艺术。家长提出意见建议时,教师要虚心听取,因为绝大多数的家长,不是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不会做出冒犯教师的行为。面对分歧,教师要善于反思自己的工作,把家长的“非难”当成是对自己工作的监督和促进。如果家长对学校的教育是持怀疑和否定态度的,这个时候任何一件小事都可能引起轩然大波。

作为家校联系的重要形式,家长群的管理也不容小觑。宝氮子校制订了家校网络交流平台“五要五不要”管理规定,要求在家长微信群、QQ群发布信息要遵循“五要”:要符合教育方针和政策;要注重实效;要传递正能量;要文明有礼;要规范严谨。“五不要”:一是休息时间不要发;二是作业、成绩排名等不要发;三是未经许可的求助、慈善、募捐等活动信息不要发;四是与工作无关的言论、图片、链接等信息不要发;五是他人隐私信息不要发。

最后,教师处理学生纠纷要冷静理性、公平公正、以理服人。

学生是伴着错误成长的。所以教师要以冷静理性的心态去处理学生之间的摩擦纠纷、矛盾冲突。宝氮子校处理学生矛盾纠纷提出“六要”:要爱护;要公平;要及时;要耐心;要灵活;要持之以恒。对于学生打架骂人、说谎作弊、小偷小摸、损坏公物等日常问题行为,老师一定要认真对待,及时纠正处理,切不可让问题堆积、矛盾激化。要教育学生冷静忍让,学会换位思考,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心平气和。教师也要教育家长切莫自行参与到学生矛盾处理过程中,必要时,学校、老师和家长一起协调解决。

近年来,中小学生欺凌事件触目惊心,超乎成年人想象。2017年12月,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将中小学欺凌综合治理作为中小学校园安全的重要内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校园欺凌现状报告显示,全世界每年有将近2.46亿儿童和青少年遭受欺凌,40%以上的学生因为害怕或者羞耻而没有告诉任何人,四分之一的学生不知道遭受欺凌之后应该告诉谁。作为教师应认真审慎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反对夸大、化小或者麻痹大意,避免引发更大事件。

教师不仅要加强教育理论的学习,更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既是保护学生,也是保护自己。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要做到合情、合理、合法,在实施教育惩戒中更应注重育人本位。把握好教育惩戒的尺度与温度,把握好以上几个关系行为,才能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从而实现最佳育人效果。

作者单位:宝鸡市宝氮子校

责任编辑:张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