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在“国际儿童节”这个特殊的日子,这一份“礼物”被赋予了深远的意义。本报记者走进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部和咸阳市渭城区风轮小学,检察官、教师、学生、家长们一起探寻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教育路径。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我愿成为你的铠甲

“孩子们都很单纯,心智也不成熟,对很多事情往往不能辨别是非,真的很需要正确的引导与教育。”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陈亚琼是西安师范附属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在给五年级学生上完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课后,感触颇深,“做孩子们最坚硬的铠甲,是我们未检检察官的心声。”她说。

“我们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势,及时介入,认真审查,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严惩犯罪。”第九检察部主任张艳娟介绍,2020年,西安市共计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7件238人。近几年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不断更新理念,突出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加强了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2020年6月,由西安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儿童医院、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共同建立的西安市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在西安市儿童医院揭牌成立,这是陕西省首家市级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中心,也是陕西省首家检医合作“一站式”办案区;积极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仅2020年,西安市检察机关共收到医院、学校、妇联等单位以及心理副校长等人员提供的强制报告线索40余条,第九检察部均及时跟进对接,确保了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保护是目的,惩戒是手段,教育和预防才是关键。为了全方位构建预防犯罪体系,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教育局联合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并实现“法治副校长”+“心理副校长”同步聘任,同步进校园,为学生们的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目前,西安市共有300名检察官担任近400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每年开展法治讲座1000余场,参与学生、教师、家长等10万余人。同时,西安市检察院与法院、公安、依法治市办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现有法治教育基地每年累计接待师生10000余名,近期长安区院、未央区院相继建成两处较大规模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持续为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平台。

“要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以学生感兴趣、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普法活动,需要我们普法工作者在如何‘备好课、上好课’上下足功夫。”陈亚琼认为给学生做普法教育,尤其是小学生,就一定要结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选择适合他们的法律课程“。法治进校园、为学生做普法的难点在于思想上的重视程度。”检察官陈小娴对此进行过深入的分析,她认为不能只要求学校、学生重视,也得让进校园普法的单位和个人重视。

近年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不仅在校园里发放法律书籍、开展普法讲座,启动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录制法治微课堂,自媒体账号发布法治微视频,研发精品主题课程,还依托未央区院、长安区院、周至县院等成熟的法治教育基地,组织青少年参观法治教育基地。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不仅提高了学生参与法治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也培养了一批专业的法治进校园巡讲人员。

陈亚琼坦言,在担当好“涉罪未成年人的控诉者、执法司法机关的监督者和未成年人权益的守护者”这三个角色的同时,让青少年从内心深处喜欢法律、崇敬法律,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做到“心有法度,行有尺度”,培养他们自觉做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是检察官们甘做“铠甲”的动力所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分别通过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章,分别阐述了家庭、学校、政府、司法机关及社会各个方面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分工和职责。其中就明确了今后检察机关可以依托公益诉讼来解决涉及未成年人利益保护的、人民群众关切的、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而且还明确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以及检察建议可以公益诉讼为后盾,让检察监督更具有专门性和独特性。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是检察院一家的工作,更不是公、检、法就能做好的工作,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发力、共同助力的工作。张艳娟告诉记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工作理念,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继续开拓思维,丰富形式,真正让法治教育入心、入脑、入校、入家。”


咸阳市渭城区风轮小学:做学法懂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请进,这就是我们引以为傲的红领巾法学院!”

“布置是不是和真的法庭一模一样?”

“感觉很威严吧!”

“《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你知道吗?我们都学了!”

……

当记者走进咸阳市渭城区风轮小学的红领巾法学院,做向导的学生们目光里洋溢着自信与自豪,站在门口滔滔不绝地介绍。

如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如何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思索着这些问题,2009年,风轮小学成立了普法教育领导机构,在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陕西省“五四”奖章获得者鱼洋老师的带领下,尝试性地进行法治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2012年2月22日风轮小学红领巾法学院正式挂牌成立。共青团陕西省委书记、党组书记段小龙曾给予了红领巾法学院较高评价:“它既带有共青团标识又兼具法学院校属性,既充满童趣又严肃规范,有效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在2018年10月,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牌“红领巾法学院”予风轮小学。

作为风轮小学红领巾法学院的创立者和见证者,鱼洋认为:“我们现在需要改变的是陈旧的观念,要认识到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娃娃也能学‘大’法律。”法治进校园是件刻不容缓且意义重大的教育活动。为此,老师们精心研讨,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在全校开展了丰富多样、针对性强的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观看动画片《我是一个小美丽》,邀请女童保护组织专业讲师讲授《爱护我们的身体》防性侵教育讲座,为低年级学生进行法治启蒙教育;普法知识竞赛、法治童谣表演、“听爸爸妈妈讲故事——法律知识大讲堂”、法官进课堂、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社团学法等活动的开展,让中年级的同学增强了法律意识,激发了学习兴趣;争做小小法治宣传员,聆听专家讲法律,走进司法部门,参加辩论赛、青少年模拟法庭、宪法演讲和征文活动,走进三原县东周儿童村关爱服刑人员子女……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让高年级学生身临其境,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将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通过这次法治活动,我发现孩子们的求知欲很强,让我深感意外。希望今天的授课对孩子有些许帮助,在成长路上少走弯路。同时感谢校方能够提供这个平台,今后这样的活动我一定会尽最大努力配合。”刚参加完法律知识大讲堂的学生蒋宪博的爸爸感慨道。

风轮小学常态化的法治活动依托“红领巾法学院”开展,培养了少先队员懂法、用法的意识。西北政法大学褚宸舸教授曾表示,以体验式普法为主要内容的红领巾法学院,将参与主体由老师、学生双方互动,变为学校、司法机关、教育机构、学生等多方互动。它改变了过去普法内容单一乏味、流于形式等弊端,有利于调动学生学法积极性。

风轮小学教师李网网在教学工作中时常能感受到自己被学生们学习法律知识的高昂热情包裹着,不由得感叹:“从教这么多年,真是没想到传统观念里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竟然有这么大魅力,学生们的接受能力、执行能力也让人惊叹啊!”而在记者的采访中,也听到了很多心声:

“童谣好记,朗朗上口,我们一边说一边做,很快就记住了!碰到相关的场景,童谣便会脱口而出,时刻提醒着我懂规矩、守规矩,学法、用法。”学生沈昭宇对学校发的《法治童谣》早已烂熟于心。

“学了这么多法律知识后,我才意识到我原来是被保护的。而且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法盲状态变成了普法小达人。”红领巾法学院的“辩护人”刘杨博雅在家里开起了普法专题小讲座,常带着爸爸妈妈学习法律知识。

“每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和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学校总会举行很多普法活动,让我们小学生明白了,法律就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我们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都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学生魏子棋参加“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后谈道。

新时代的少年儿童的成长速度已经需要成年人“另眼相看”了,真是小大人具备大能耐!看,身披“铠甲”、红领巾飘扬于胸前的他们,已经开始从法律的角度观察事物,明辨是非,提升认知,保护自己。少年,未来可期!

责任编辑:杨子